一、项目概况
(一)项目编号:STBN-SCA-2019-161
(二)项目名称:武汉市中心医院全自动生化仪采购项目
(三)采购预算:92万元(其中自筹资金92万元)
(四)项目内容及需求:
1.本次公开招标共分1个项目包,具体需求如下。详细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见本项目招标文件第三章内容。
(1)项目包编号:包1
(2)项目包名称:全自动生化分析仪
(3)采购数量:1台
(4)类别:货物
(5)用途:医疗
(6)采购预算:92万元
(7)货物交货方式:厂家免费上门安装调试经验收合格
(8)货物交货地点:武汉市中心医院指定地点
(9)货物交货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90天内
(10)货物质保期:合同签订之日起1年
(11)付款方式:待中标方与院方签订供货合同时具体协商
(12)备注:本项目已做进口论证,拟采购进口产品
2.供应商参加投标的报价超过采购预算金额的,其投标无效。
3.供应商如需查询技术要求可直接到我处查阅招标文件。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
(一)供应商必须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1.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各包特定资格要求:
1.供应商必须是所投货物的制造商或者代理商,进口设备的代理商必须取得制造商的唯一授权;
2.供应商为制造商的须具备《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许可证》(限第二类、三类医疗器械);供应商为代理商的须具备《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限第二类医疗器械)或《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限第三类医疗器械);
3.供应商所投产品须具备行业主管部分颁发的《医疗器械注册证》(限第二类、第三类医疗器械);
4.供应商在参加投标活动前三年内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和“中国政府采购”网站(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以本公告发布后的查询结果为准);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在执行过程中不允许转包、分包;
6.持合法、有效证件购买了本招标文件。
(三)如国家法律法规对市场准入有要求的还应符合相关规定。
以上资格要求为本次招标供应商应具备的基本条件,参加投标的供应商必须满足资格要求中的对应的所有条款,并按照相关规定递交资格证明文件。
三、招标文件的获取:
(一)获取时间:2019年05月09日起至2019年05月15日(北京时间每天上午8:00时~12:00时、下午14:00时 ~17:00时,法定节假日除外)。
(二)获取地点:武汉市武昌区中北路31号知音广场写字楼11层。
(三)获取要求: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应当在获取时间内,携带资格证明材料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份售价人民币300元整,不办理邮购,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1.法定代表人自己购买的,凭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购买。
2.法定代表人委托他人购买的,凭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受托人身份证原件购买。
3.企业法人营业执照;进口设备制造商授权;“信用中国”和“中国政府采购网”上无不良记录和违法记录截图;医疗器械生产或经营企业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以上资料均需验原件留存盖鲜章复印件);及医疗器械注册证(复印件)。
四、投标文件送达地点及截止时间
(一)送达地点:武汉市江岸区金桥大道117号武汉市政务服务中心(市民之家)4楼10号开标室(4055室)。
(二)截止时间:2019年05月30日13:30整。
五、开标地点及时间
(一)地点:武汉市江岸区金桥大道117号武汉市政务服务中心(市民之家)4楼10号开标室(4055室)。
(二)时间:2019年05月30日13:30整。
届时敬请参加投标的代表出席开标仪式。
六、公告期限
本公告的公告期限为:5个工作日(2019年05月09至2019年05月15日)。
七、联系事项
采购人联系方式:
采 购 人:武汉市中心医院
联 系 人:陈思
联 系 方 式:027-82201752
详 细 地 址:武汉市江岸区胜利街26号。
集中采购机构或政府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政府采购代理机构:武汉盛泰百年招标有限公司
联 系 人:林清、彭付江
联 系 方 式:027-87320256-609
传 真:027-87320607-888
详 细 地 址:武汉市武昌区中北路31号知音广场写字楼11层。
八、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电话
市卫计委采管办电话:027-856909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