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护是根本,完善体制。
保障地下水型饮用水源环境安全。强化农村地下水型饮用水源保护。完善地下水污染防治规划体系。按地下水污染防治工作流程,在调查、监测、评估、风险防控、修复等方面,研究制修订地下水污染防治相关技术规范、导则、指南等。
监测是重点,用大数据说话
完善地下水环境监测网。构建全国地下水环境监测信息平台。按照“大网络、大系统、大数据”的建设思路,积极推进数据共享共用,2020 年年底前,构建全国地下水环境监测信息平台框架。2025 年年底前,完成地下水环境监测信息平台建设。
三位一体;相辅相成;同抓共管;一个都不能少
重视地表水、地下水污染协同防治。强化土壤、地下水污染协同防治。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土十条》地下水污染防治的相关要求。加强区域与场地地下水污染协同防治。2019 年年底前,试点省(区、市)完成地下水污染防治分区划分。
贯彻实施《水十条》任务及试点示范
继续推进城镇集中式地下水型饮用水源补给区、化工企业、加油站、垃圾填埋场和危险废物处置场等区域周边地下水基础环境状况调查。开展防渗改造。加快推进完成加油站埋地油罐双层罐更新或防渗池设置,加油站防渗改造核查。公布地下水污染场地清单并开展修复试点。实施报废矿井、钻井、取水井封井回填。开展试点示范。确认试点示范区名单。组织开展试点示范评估。
四项措施要牢记
1、加强组织领导。完善中央统筹、省负总责、市县抓落实的工作推进机制。中央有关部门要根据本方案要求,密切协作配合,形成工作合力。
2、加大资金投入。推动建立中央支持鼓励、地方政府支撑、企事业单位承担、社会资本积极参与的多元化环保融资机制。
3、强化科技支撑加强与其他污染防治项目的协调,整合科技资源,通过相关国家科技计划(专项、基金)等,加快研发地下水污染环境调查、监测与预警技术、污染源治理与重点行业污染修复重大技术。
4、加大科普宣传。 综合利用电视、报纸、互联网、广播、报刊等媒体,结合六五环境日、世界地球日等重要环保宣传活动,有计划、有针对性地普及地下水污染防治知识,宣传地下水污染的危害性和防治的重要性,增强公众地下水保护的危机意识,形成全社会保护地下水环境的良好氛围。
加强督察问责,落实各项任务
落实地下水生态环境保护和监督管理责任。强化“党政同责”“一岗双责”的地方责任。落实“谁污染谁修复、谁损害谁赔偿”的企业责任。重点行业企业切实担负起主体责任,按照相关要求落实地下水污染防治设施建设、维护运行、日常监测、信息上报等工作任务。生态环境部将地下水污染防治目标完成及责任落实情况纳入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范畴,对承担地下水污染防治职责的有关地方进行督察,倡优纠劣,强化问责,督促加快工作进度,确保如期完成地下水污染防治各项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