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主要政策
2018年是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税法》实施第一年,也是“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全面推进的一年。根据新的《水污染防治法》和国家“十三五”相关规划的要求,2018年国家和地方相继出台了一系列与水污染治理相关的政策、法规和管理制度,对应开展了一系列专项的行动。此外,国家积极推进排污许可管理、第三方治理等制度的落实,对水污染的治理都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
在工业废水治理方面,为推动污染防治技术进步,改善环境质量,2018年环保部先后发布了《饮料酒制造业污染防治技术政策》、《船舶水污染防治技术政策》,并制定了屠宰及肉类加工、制浆造纸、制糖、陶瓷、炼焦化学、玻璃制造等行业污染防治技术指南。此外,自2018年2月《排污许可证申请与核发技术规范 总则》发布以来,制定出了农副食品加工、酒和饮料制造、畜禽养殖、肥料制作、水处理等多个行业的排污许可证申请与核发技术规范,科学有效的指导了各类工业废水的排放和治理。
在农村污水整治方面,2018年2月,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三年行动方案》,提出要梯次推进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推动城镇污水管网向周边村庄延伸覆盖,逐步消除农村黑臭水体,将农村水环境治理纳入河长制、湖长制管理。同年9月,生态环境部和住建部联合发布了《关于加快制定地方农村生活污水处理排放标准的通知》,提出要根据农村不同区位条件、村庄人口聚集程度、污水产生规模、排放去向和人居环境改善需求,按照分区分级、宽严相济、回用优先、注重实效、便于监管的原则,分类确定控制指标和排放限值,并要求各地方在2019年6月底前抓紧制定完成地方农村生活污水处理排放标准。此外,随着同年10月《农业农村污染治理攻坚战行动计划》的颁布,四川、辽宁、陕西等地相继制定了农村污染治理行动方案,为农村水环境的改善提供了政策支持。
在流域环境和近岸海域综合治理方面,2018年2月环保部通过了《“绿盾2018”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监督检查专项行动方案》、《全国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环境保护专项行动方案》及《2018年黑臭水体整治和城镇、园区污水处理设施建设专项行动方案》,集中对自然保护区、饮用水源地及城镇、园区污水处理设施进行专项监督检查,还印发了《全国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环境保护专项行动包保协调工作方案》等一系列配套文件。各地方也相继出台了配套的政策、标准及整治计划,如:湖北省制定了《湖北省汉江中下游流域污水综合排放标准》,规定了化学需氧量、氨氮、总氮等16种污染因子浓度限值,并将汉江中下游流域划分为特殊保护水域、重点保护水域、一般保护水域三类控制区,用新标准加强对流域内的的监督管理,促进流域产业结构优化和空间布局合理调整。此外,在近岸海域综合治理方面,2018年12月,生态环境部、国家发展改革委、自然资源部联合印发《渤海综合治理攻坚战行动计划》,提出要通过三年综合治理,大幅度降低陆源污染物入海量,明显减少入海河流劣V类水体;实现工业直排海污染源稳定达标排放。
在上述水环境治理工作的推进中,我国逐步形成了政府为主导、企业为主体、社会组织和公众共同参与的水环境治理体系。
2、产业发展
水污染治理产业所涉及的行业众多,量大面广,涉及优化产业结构、提升清洁生产水平、治理设施长效稳定运行、监测监管等多方面工作。2018年,水污染防治工作在政府监管、企业跟进、社会组织和公众等多方面协作下,取得了全面的提升,水环境质量正趋向好转。随着各地农村污水和黑臭水体综合整治的开展,水污染治理行业市场总体仍呈上升趋势。
3、热点技术
传统的污水治理技术大体可分为生物处理技术、物理化学处理技术和生态处理技术等。在生物处理技术方面,活性污泥法及各类变形工艺以及膜生物反应器仍广泛应用于各类城镇和工业园区综合污水处理系统中;物化处理技术与生物处理技术相比,因其能更为有效地去除种类更多的污染物,因此在工业废水、城镇污水提标改造以及一些工业循环用水等方面得到更多的应用;生态处理技术,在区域或流域的水生态系统治理和修复方面具有较强的优势。此外,一些新兴技术如:纳米技术、催化氧化技术、辐射技术等也逐渐开始被市场接受和采纳。
2019年是打好大气、水、土壤污染防治三大战役的关键之年,随着环保税、排污许可证的实施,加上各地环保政策持续加码,水污染治理市场仍将蓬勃发展,几个重点领域发展趋势展望如下:
1、围绕“打好城市黑臭水体歼灭战”
基本消除地级及以上城市建成区黑臭水体的目标,在城市初期雨水收集处理、推进城镇和工业 园区污水处理设施“提质增效”等方面,各类污水处理专用机械、市政管网、污泥处理处置等设备,以及膜组件、药剂等环保产品仍将有极大的市场需求。
2、围绕“农业农村污染治理攻坚战”
在农村污水收集与治理、纳污坑塘排查和整治、农业面源污染治理、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以及旱厕改造等方面,将促进小型化、自动化、一体化污水处理系统和生态养殖、种植等领域蓬勃发展。
3、围绕“加强江河湖库水生态系统保护”
在河流、地下水、湖泊、滨海湿地等领域的污染治理与生态恢复和水源地保护,将促进区域综合修复建设工程的防渗系统以及河道生态修复等新型装备和产品制造业的发展。
4、围绕“流域与近岸海域综合治理”
针对沿流域、沿海工业带及工业园区的水污染综合整治以及重污染行业高难废水处理,将促进工业废水处理的核心设备、高端材料及药剂的生产制造,同时水环境监测仪器设备以及应急管理平台和软件系统的发展将令业内瞩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