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化新网讯(记者赵晨光)3月26日,河北省政府新闻办召开新闻发布会,对“河北省化工行业安全生产整治攻坚行动方案”进行解读,表示将2019年3月开始至2020年12月,在近两年时间内,推动河北省安全生产形势持续好转,当好首都政治“护城河”,全面评估化工企业和园区生存状态,各市成立专门机构进行精准管理、严格管控,鼓励大型化工企业建立相关技工培训机构。
据现场解读,“台账清单市长要签字”、“企业评估要精准”为行动实施的首要亮点,《方案》要求对列入整治范围的所有化工企业和园区,要开展安全生产现状、风险源点等情况全面调查,建立辖区内园区和企业的台账清单,做到“一企一档”、“一园一档”,各市的企业清单和园区清单要由市长签字确认后上报,同时,明确“四个一批”是本次攻坚行动的核心举措,计划将在4月15日前完成全省化工生产企业、危货运输企业、危险废物处置利用企业规范化管理评估标准制定工作;聘请第三方技术服务机构,严格按照标准开展评估,精准确定“四个一批”名单。
对此,河北省应急管理厅危化监管处处长张献增在现场指出,在评估过程中,对新发现有符合搬迁的企业,将继续纳入搬迁改造计划。
据张献增介绍,河北省在加强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管,防范重特大事故方面,要求各市政府、各有关部门成立专门机构,建立相应工作机制,将攻坚行动纳入年度考核目标并实行“一票否决”,全面排查安全风险隐患,进一步强化检查执法,常态化开展暗查暗访、交叉检查、突击检查。对全省所有化工企业和化工园区逐一进行排查摸底,制定全省化工企业、危货运输企业、危险废物处置利用企业规范化管理评估标准,制定推动“四个一批”实施的有关财政、金融、科技等支持政策,各市按照评估标准,对列入整治范围企业逐一进行评估分类,确定“四个一批”名单,对列入改造提升、做强做优的企业,制定“一企一策”的实施方案。
记者在现场了解到,《方案》对严格化工行业源头管控方面态度明确,规定严禁新上淘汰类、限制类项目,控制新增高风险项目;园区外的化工企业,不得新建、扩建化工生产项目,且攻坚行动期间暂停危险化学品(危险货物)道路运输企业许可。
《方案》还对化工园区发展提出指导性要求,要求严格管控、科学评估园区风险,对不符合区域环境容量风险和安全风险容量要求的项目或企业,一律不得入园;园区内风险外溢可能产生“多米诺”效应的企业,停产改造;不符合功能定位的劳动密集型非化工企业,限期搬迁等等,以及明确今年8月底前,完成化工园区建立园区安全、环境、应急一体化防控信息平台,实现对重大危险源在线监测监控,对突发情况及时预警。
根据解读,对化工企业负责人管理和安全部门设置,也是《方案》的重要方面,明确更严厉的企业主要负责人履职能力考核要求,对考核不合格的且补考仍未通过的,五年内不得担任危险化学品企业的主要负责人,必须设置专门的安全管理机构,设立安全总监(首席安全官),对新录用员工强制性安全教育培训,全面加强安全教育培训的基础设施建设,鼓励大型化工企业建立职工技校等相关教育培训机构,加快化工产业工人教育培养。
《方案》要求,河北将实现“五个100%”,列入关停名单的全部关停到位,列入搬迁名单的危险化学品企业全部完成搬迁改造,新建项目入园率100%;化工园区监管平台与园区内企业安全监控信息对接率100%;新建项目自动化控制系统装备率100%;在役装置自动化控制系统改造升级率100%,重大危险源在线监测监控率100%等。
河北省应急管理厅党组成员、副厅长武志新表示,《方案》旨在解决影响、制约化工行业本质安全水平提升的突出矛盾和问题,进一步有效解决河北省化工企业小而多、散而乱、基础差的问题,使得化工全行业防范事故能力得到有效提升,推动化工行业自动化、信息化水平得到有效提升,关键危险岗位实现“机械化换人、自动化减人”。计划到2020年底,初步形成“责任全覆盖、管理全方位、监管全过程”的安全生产治理体系,形成安全风险可识可控、隐患及时消除、应急处置科学有效的事故防范和救援体系,各类事故得到有效遏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