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采购
莆田市秀屿区农业农村局16万元采购便携式全自动农药残留检测仪8套
时间:2022-02-23 10:48  浏览:292
  莆田市秀屿区农业农村局16万元采购便携式全自动农药残留检测仪8套,现面向全社会公开招标。项目编号是FJYL[GK]202202008,投标时间截至2022年3月16日9:00,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编号:FJYL[GK]202202008
  
  项目名称:便携式全自动农药残留检测仪采购项目
  
  一、采购需求:
  
  便携式全自动农药残留检测仪8套,预算16万元,国产。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投标供应商须是有能力提供本招标文件所述货物及服务的,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及税务登记证复印件(已实行三证合一的提供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以提供复印件加盖公章为准);(2)投标代表必须经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关于参与本项目投标的授权,请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投标代表的授权委托书原件(投标代表是法定代表人无需),法定代表人和投标代表的身份证复印件;(3)投标人须提供的财务报告,应符合下列规定:①成立年限满1年及以上的投标人,提供经审计的上一年度(或2020年度)的年度财务报告;②成立年限满半年但不足1年的投标人,提供该半年度中任一季度的季度财务报告或该半年度的半年度财务报告。※无法按照第①、②条规定提供财务报告复印件的投标人(包括但不限于:成立年限满1年及以上的投标人、成立年限满半年但不足1年的投标人、成立年限不足半年的投标人),应选择提供资信证明复印件。(4)投标人须提供依法缴纳税收证明材料(提供投标截止日期前六个月内任一个月的缴税证明),投标人依法免税的应提供证明。(5)投标人须依法缴纳社保资金的证明材料(提供投标截止日期前六个月内任一个月由投标供应商缴交社保的证明材料),投标人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保资金的应提供证明。(6)投标人须提供无行贿犯罪情形的说明函或承诺函原件,未提供无行贿犯罪情形说明函或承诺函原件的,视为无效投标。(原件应密封在投标文件正本中);(7)投标人不得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须提供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布日期之后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上述信用记录的信用信息查询结果网页打印件(或截图)。(8)参加本项目投标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原件。(9)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的声明函”原件。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2年02月22日 至 2022年03月01日,每天上午8:0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莆田市城厢区霞林街道壶山西路572弄1号9梯214室。
  
  方式:购买
  
  售价:¥1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2年03月16日 09点00分(北京时间);
  
  开标时间:2022年03月16日 09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莆田市城厢区霞林街道壶山西路572弄1号9梯214室。
  
  五、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莆田市秀屿区农业农村局
  
  地址:莆田市秀屿区人民政府5号楼3层
  
  联系方式:陈先生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福建亿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莆田市城厢区霞林街道壶山西路572弄1号9梯214室
  
  联系方式:陈女士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陈女士
  
  电 话:0594-2589989
 
发表评论
0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