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儿童医院150万元采购微量热泳动仪1套,现面向全社会公开招标。项目编号是SZDL2021341090,投标时间截至2022年1月24日14:30,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编号:SZDL2021341090
项目名称:微量热泳动仪
一、采购需求:
微量热泳动仪1套,预算150万元。
合同履行期限:详见招标文件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须提供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或法人证书等证明材料扫描件以及《政府采购投标及履约承诺函》),总公司或者分公司只允许一家投标,不允许同时参与本项目投标,以分公司名义参与投标的,须提供总公司或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上一级公司出具的愿为其参与本项目投标以及履约等行为承担民事责任的加盖总公司公章的授权函,并提供总公司及分公司的营业执照扫描件,原件备查;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参与本项目投标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由供应商在《政府采购投标及履约承诺函》中作出声明);(2)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时不存在被有关部门禁止参与政府采购活动且在有效期内的情况(由供应商在《政府采购投标及履约承诺函》中作出声明);(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提供《股东构成审查表》和《政府采购投标及履约承诺函》);(4)除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外,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由供应商在《政府采购投标及履约承诺函》中作出声明);(5)投标人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及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信用服务”栏的“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失信被执行人”,“中国政府采购”(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深圳信用网”(www.szcredit.com.cn)以及“深圳市政府采购监管网”(http://zfcg.sz.gov.cn)为投标人信用信息查询渠道,相关信息以开标当日的查询结果为准。由招标代理机构查询,投标人无需提供证明材料);(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分包或转包;(7)本项目接受进口产品参与投标,亦不排斥国产产品参与竞争(进口产品是指通过中国海关报关验放进入中国境内且产自关境外的产品。相关内容以“财库【2007】119号文”和“财办库【2008】248号文”的相关规定为准)。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2年01月11日 至 2022年01月18日,每天上午0:00至12:00,下午12:00至24: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登录深圳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www.szzfcg.cn)下载
方式:在线下载
售价:¥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2年01月24日 14点30分(北京时间);
开标时间:2022年01月24日 14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深圳市福田区民田路171号新华保险大厦903深圳市中正招标有限公司会议室。
五、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深圳市儿童医院
地址: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益田路7019号
联系方式:甘工,0755-83009832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深圳市中正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深圳市福田区民田路171号新华保险大厦903
联系方式:0755-83026699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罗小姐
电 话:0755-83026699
六、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实行网上投标,采用电子投标文件。
2.投标响应:投标人如确定参加投标,首先要在深圳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深圳社会代理机构系统报名投标,方法为登录深圳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深圳社会代理机构系统后点击“应标管理→投标响应”或“应标管理→确认邀请”。
3.投标操作:具体操作为登录“深圳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深圳社会代理机构系统”,用“应标管理→上传投标文件”功能点上传投标文件。本项目电子投标文件最大容量为100MB,超过此容量的文件将被拒绝。深圳社会代理机构系统入口
4.开标操作:供应商可以登录“深圳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深圳社会代理机构系统”,在系统登录首页面即可查看开标情况。
5.采购文件澄清/修改事项:2022年1月19日00:00:00(北京时间)前供应商如认为采购文件存在不明确、不清晰和前后不一致等问题,要求对采购文件作出澄清的,可登录“深圳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深圳社会代理机构系统”,在“应标管理→提出采购文件澄清要求”功能点中填写需澄清内容。2022年1月21日00:00:00(北京时间)前将采购文件澄清/修改情况在“应标管理→采购文件澄清/修改查询”中公布,望投标人予以关注。
(重要提示:“提出采购文件澄清要求”不等同于“对采购文件质疑”,供应商提出的澄清要求内容如出现“质疑”字眼,将予以退回。供应商如认为采购文件存在限制性、倾向性、其权益受到损害,应在采购文件公布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提出质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