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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洋垃圾”已逐步禁止入境
时间:2019-03-12 11:03  浏览:238
   近日,生态环境部、商务部、发展改革委、海关总署联合印发《关于调整<进口废物管理目录>的公告》,分批调整《进口废物管理目录》:将废五金、废船、废汽车压件、冶炼渣、工业来源废塑料等16种固体废物调整为禁止进口,自2018年12月31日起执行;将不锈钢废碎料、钛废碎料、木废碎料等16种固体废物调整为禁止进口,自2019年12月31日起执行。2017年7月,我国发布《禁止洋垃圾入境推进固体废物进口管理制度改革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明确提出“分批分类调整进口固体废物管理目录”“逐步有序减少固体废物进口种类和数量”。
 
  原环境保护部会同有关部门2017年年底已将生活来源废塑料、未经分拣废纸、废纺织品、钒渣等4类24种固体废物调整为禁止进口。生态环境部新闻发言人刘友宾今日表示,此次四部委联合印发《关于调整<进口废物管理目录>的公告》,分批调整《进口废物管理目录》,下一步将严禁“洋垃圾”入境。
 
  他指出,限制和禁止固体废物进口是贯彻落实新发展理念、着力改善生态环境质量、保障国家生态安全和人民群众健康的一项重大举措。党的十九大报告明确将加强固体废物和垃圾处置作为着力解决突出环境问题的重要内容,今年的政府工作报告把加强固体废弃物和垃圾分类处置,严禁“洋垃圾”入境作为今年的一项重点工作。
 
  洋垃圾”其实是社会上的俗称,指的是进口固体废物,有时又特指以走私、夹带等方式进口国家禁止进口的固体废物或未经许可擅自进口属于限制进口的固体废物。
 
  20世纪80年代以来,为缓解原料不足,我国开始从境外进口可用作原料的固体废物,并逐步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固体废物进口管理制度体系。近年来,由于一些地方政府存在重发展轻环保思想,部分企业为谋取非法利益不惜铤而走险,“洋垃圾”非法入境问题屡禁不绝,严重危害了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我国生态环境安全。
 
  据统计,近5年来,“环渤海”“长三角”“珠三角”地区所在海关累计查处走私废物案件400起,查证涉案废物117万吨,分别占案件总数和涉案废物总量的73%和61%。其次,利用他人许可证走私进口固体废物问题突出。近5年以来,共查获此类走私废物案件313起,查证涉案废物145万余吨,分别占案件总数和涉案废物总量的57%和76%。
 
  去年以来,全国海关缉私部门开展了“蓝天”专项行动,先后实施了4轮高密度、集群式、全链条打击,全力封堵拦截“洋垃圾”走私入境。据统计,2017年全国共立案侦办走私固体废物犯罪案件286起,同比增长了6.7倍,查证各类涉案固体废物86.68万吨。
 
  2017年12月19日凌晨,在海关总署统一指挥下,全国19个海关在广东、浙江、江苏等13个省区市同步开展打击固体废物走私“蓝天”行动第4轮集中打击。当天,47个“洋垃圾”走私团伙被一举打掉,127名犯罪嫌疑人被抓获,查证涉案废塑料、废矿渣等固体废物32.3万吨。这是全国海关近年来开展的最大规模打击“洋垃圾”行动。
 
  目前我国分批、逐步对“洋垃圾”发出了入境禁令,这意味着我国还不能立即停止对所有洋垃圾的进口,这与我国还有一些产业确实离不开洋垃圾有关。“一方面是明知道洋垃圾污染环境却不得不进口,另一方面是我国越来越多的垃圾无法处理,这就引出了我国的垃圾分类问题。”业内人士表示,由于我国大多数地区的垃圾还没有实现分类,这其实就是把有用的废弃物与无用的废弃物混杂在了一起。如果我们能够有效推进垃圾分类,未来很多以固废为原材料的产业就可以通过消纳中国垃圾来实现生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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