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2021年11月,《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印发实施,明确要求持续打好长江保护修复攻坚战,仪器仪表市场需求将加大。
长江流域幅员辽阔,水资源丰沛,是我国重要的战略水源地、水电能源基地、黄金水道和生物宝库,流域覆盖19个省级行政区,省界多,排污量大。
但是,在20世纪80年代以后,由于废污水排放量不断增加,长江岸边特别是城市江段出现不同程度的污染带,近年来,我国制定多个政策保护长江。
政策加码保护长江
近年来,随着长江大保护的不断推进,我国在长江流域的治理上取得了显着成效,但有业内人士指出,当前长江流域的监管体系无法精准定位污染源。对此,我国也开展了不少相关领域的行动,不断提升长江流域污染的监测能力。
详细来讲,2018年12月,生态环境部、发展改革委联合印发《长江保护修复攻坚战行动计划》明确了长江需要着力解决的突出生态环境问题,提出了重点任务的路线图和时间表。推动解决了一大批老大难环境问题,长江水生态环境呈现逐年改善、持续向好的态势
2019年5月2日,生态环境部印发《长江“三磷”专项排查整治行动实施方案》,重点整治“三磷”的污染问题。落实长江保护修复攻坚战的整体要求,解决长江经济带部分河段水体总磷严重超标问题,消除部分涉磷企业造成的突出水环境隐患。
2019年10月,生态环境部召开常务会议,审议并原则通过《长江流域水环境质量监测预警办法(试行)》。《办法》要求加快长江流域水环境质量自动监测站建设,不断完善自动监测管理和技术体系,切实提高长江流域水环境质量监测预警的时效性和准确性,持续改善水环境质量。
2021年3月1日,我国首部流域专门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长江保护法》正式实施。颁布实施以及相关制度的不断完善,保障了长江保护修复工作依法有序开展。新时期要持续提升治理能力和治理体系现代化水平,加快推进制度保障迈上新台阶,推动长江经济带实现高质量发展。
2021年11月,《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印发实施,明确要求持续打好长江保护修复攻坚战,为新时期长江保护修复工作指明了方向,提供了遵循。
另外,我国专门制定出台《长江生态环境无人机遥感调查工作方案》和长江入河排污口监测方案,对于监测工作进行指导和规定。这些措施的实行在一定程度上推动了长江流域水质量的改善。
不难看出,随着国家对长江流域水环境保护的重视,在长江流域必将会积极建立生态安全监控预警体系和水质监测预警体系,加强污水处理设施的建设,以保障水生态和水安全,将驱动相关仪器仪表市场需求不断加大。
加码保护长江 仪器仪表需求加大
长江是中华民族的母亲河,是我国重要的生态安全屏障,是中华民族发展的重要支撑,保护它较为重要,监测设备少不了。
首先,通过监测,可以分析不同污染源对水环境质量的影响程度,在长江流域水环境监测中心,安装使用生物回声探测仪、高密度水质在线监测仪、等离子发射光谱仪等先进的仪器与设备,为管理部门瞄准污染治理关键目标提供必要的技术支撑,支撑工程的实施效果评估,为管理部门水资源保护科学决策提供重要支持。
其次,应用环境监测技术,实现从自动化到智能化的发展,构建网格化、数字化与智能化的信息平台,实时监测、传输、分析和预警;并建立长江流域环境大数据平台,将各行业部门资源加以整合,管理历史监测数据与实时动态监测数据,实现数据共享、数据深入挖掘。
再者,为了进一步保障长江流域水质保护成果,利用卫星遥感监测技术,在大尺度、大范围内对长江泰州段水体变迁进行分析,并利用遥感反演模型实现水体透明度监测、黑臭水体监测、水域覆盖遥感监测、植被覆盖度监测,全息展示长江时间、空间“面貌”变化,为守护长江母亲河提供“天空之眼”。
最后,随着物联网、云计算和智能应用等新一代数字信息技术与制造业的加速集成,网格和智能的发展也为监测保护长江注入了新的动力。
结语:当前,长江流域太湖、巢湖、滇池等湖泊蓝藻水华爆发态势仍未根本扭转,氮磷浓度偏高,面源污染已成为影响汛期水环境质量的主要因素。《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意见》针对长江保护修复难点问题强化攻坚,力争在若干关键问题上实现突破。监测仪器仪表作为水环境质量的指向标,将在市场中率先发力,仪器仪表的需求量也将不断增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