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长春市公安局刑事技术进口设备采购项目
项目编号:0773-1941JLHW0038/01-02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曹舒萍
项目联系电话:043181150785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长春市公安局
地址:吉林省长春市
联系方式:齐老师0431-88907337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中金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曹舒萍043181150785
代理机构地址:长春市净月区生态大街3682号伟峰东樾11号楼2303室(生态大街与天工路交汇)
一、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合格的投标人:2.1投标人是响应招标、已在招标人或招标机构处领购招标文件并参加投标竞争的法人或其他组织。任何未在招标人或招标机构处领购招标文件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均不得参加投标。2.2除非另有规定,凡是来自中华人民共和国或是与中华人民共和国有正常贸易往来的国家或地区(以下简称“合格来源国/地区”)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均可投标。2.3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或其他组织不得参加投标。2.4接受委托参与项目前期咨询和招标文件编制的法人或其他组织不得参加受托项目的投标,也不得为该项目的投标人编制投标文件或者提供咨询。2.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招标项目包投标,共同组成联合体投标的除外。2.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2.7只有在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合法运作并独立于招标人和招标机构的供货人才能参加投标。2.8投标人应通过招标机构购买招标文件并填写“购买招标文件登记表”,同时应按规定于投标前在必联网(http://www.ebnew.com)或机电产品招标投标电子交易平台(http://www.chinabidding.com)完成注册及信息核验。是否注册成功可与中金公司联系查询,未注册成功的投标人将不能进入招标程序,由此产生的后果由其自行承担。2.9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有法人资格和经营许可,提供营业执照。2.10投标人应为采购设备的制造商和/或其就该项目招标授权的代理商(投标时提供)。2.11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要求。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172.0万元(人民币)
时间:2019年03月08日09:00至2019年03月14日15: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长春市净月区生态大街3682号伟峰东樾11号楼2303室(生态大街与天工路交汇)
招标文件售价:¥800.0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有兴趣的合格投标人,请携带营业执照(合一后版本)、法人授权书(含法人及被授权人身份证明)和合格投标人要求中的证明材料的原件及加盖鲜章的复印件,在中金招标有限责任公司吉林省分公司查阅和购买招标文件。
四、投标截止时间:2019年03月28日09:30
五、开标时间:2019年03月28日09:30
六、开标地点:
长春市净月区生态大街3682号伟峰东樾11号楼2303室(生态大街与天工路交汇)。
七、其它补充事宜
本项目采购预算:01包人民币73万元,02包人民币99万元。
(法定节假日除外)北京时间每日9:00至15:00,在中金招标有限责任公司吉林省分公司查阅和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售价01包人民币600.00元,02包人民币800.00元,售后不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