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采购
兰州大学130万元采购流式细胞分析仪1台
时间:2021-10-09 13:49  浏览:362
  兰州大学130万元采购流式细胞分析仪1台,现面向全社会公开招标。项目编号是LZU-2021-126-HW-GK,投标时间截至2021年10月29日9:00,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编号:LZU-2021-126-HW-GK
  
  项目名称:兰州大学基础医学院形态实验室教学设备(流式细胞分析仪)采购项目
  
  一、采购需求:
  
  流式细胞分析仪1台,预算130万元,允许进口。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生效后90个日历日内供货。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①对提供进口产品的供应商,须提供投标产品生产厂家针对本项目的专项授权函原件或区域总代理针对本项目的转授权函原件(提供转授权函的,还须提供生产厂家对区域总代理的授权函复印件且该复印件须加盖区域总代理公章);②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的方可参加本项目的投标(以投标截止日前一日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须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1年10月09日 至 2021年10月14日,每天上午0:00至12:00,下午12:00至24: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和兰州大学采购管理办公室主页(http://zbb.lzu.edu.cn)采购公告栏,自行下载。
  
  方式:投标人在招标公告发布网页自行下载招标文件。
  
  售价:¥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请投标人将《兰州大学采购项目投标登记表》(Word文件和扫描件)(见附件1)、企业营业执照扫描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扫描件(正反面),授权委托人身份证扫描件(正反面)及企业相关资质扫描件以压缩文件形式发送至yangqin@cntcitc.com.cn邮箱进行投标登记,方便通知后续事项。邮件主题格式统一为:公司名称+项目编号+项目名称。
  
  投标文件递交方式:投标代理人不要求到达开标现场,开标结果在网页公布,接受广泛监督。对密封情况有疑义的投标人,可查阅开标现场录像。投标供应商需将投标文件密封后,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寄送至约定地点,不要求现场递交投标文件。在投标截止时间未寄送至约定地点的,视为放弃此次投标。因快递邮寄等原因造成投标文件无法送达的,采购人不承担任何责任。坚持现场递交投标文件的供应商,因疫情防控等原因无法到达现场或者投标截止时间未到达现场的,责任自负。
  
  投标文件寄送:
  
  ①寄送地址:甘肃省兰州市城关区天水南路222号兰州大学贵勤楼A102室
  
  ②邮政编码:730000
  
  ③收件人:刘老师、曹老师
  
  ④联系电话:0931-8912932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1年10月29日 09点00分(北京时间);
  
  开标时间:2021年10月29日 09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兰州大学城关校区西区贵勤楼A103室。
  
  五、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兰州大学
  
  地址:兰州市天水南路222号
  
  联系方式:刘老师 曹老师 0931-8912932、zbk@lzu.edu.cn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中招国际招标有限公司甘肃分公司
  
  地 址:兰州市城关区天水路万达广场写字楼3616室
  
  联系方式:杨琴 19993077026 yangqin@cntcitc.com.cn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龙老师
  
  电 话:15117079739
  
  六、本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①根据财政部发布的《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规定,本项目对符合本办法规定的小微企业报价给予6%的扣除。
  
  ②根据财政部发布的《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本项目对监狱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6%的扣除。
  
  ③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发布的《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规定,本项目对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产品的价格给予6%的扣除。
  
  ④根据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对获得证书的产品实施政府优先采购或强制采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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