汕头海关154万元采购移动测温仪等,现面向全社会公开招标。项目编号是XB2021019,采购的仪器有热成像红外测温仪、移动测温仪(一体机)等,投标时间截至2021年9月1日15:00,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编号: XB2021019
项目名称:汕头海关2021年重大疫情卫生检疫设备(热成像红外测温仪等)购置项目
一、采购需求:
合同履行期限:从合同生效之日起至完成本合同项目全部内容止。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 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
①投标供应商须提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如已办理了多证合一,则仅需提供合证后的营业执照】。
②提供2020年财务状况报告或2021年至今任意1个月的财务状况报告复印件,或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材料复印件;
③提供2021年任意1个月缴纳税收及社会保证金的凭据证明材料复印件;如依法不需要缴纳的,应提供相关材料;
④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 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提供《投标供应商资格声明函》)。
⑤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提供《投标供应商资格声明函》);
⑥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提供《投标供应商资格声明函》)
(2)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八条的规定:(提供投标供应商资格的声明函)
①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其他采购活动。(提供《投标供应商资格声明函》)
②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提供《投标供应商资格声明函》)
③投标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以下任何记录名单之一:①失信被执行人;②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③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同时,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说明:①由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于投标截止日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如在上述网站查询结果均显示没有相关记录,视为不存在上述不良信用记录。②采购代理机构同时对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截图或下载存档;)
3. 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具备以下资质之一:
①投标供应商为生产企业:所投产品为第一类医疗器械的,提供监督管理部门签发的有效的《医疗器械生产备案凭证》复印件;所投产品为第二、三类医疗器械的,提供监督管理部门签发的有效的《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复印件(如国家另有规定,则适用其规定);
②投标供应商为经营企业:所投产品为第二类医疗器械的,提供监督管理部门签发的有效的《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复印件;所投产品为第三类医疗器械的,提供监督管理部门签发的有效的《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复印件(如国家另有规定,则适用其规定);
(2)如所投产品属于第二类、第三类医疗器械的,则必须提供监督管理部门签发的有效的《医疗器械注册证》复印件(如国家另有规定,则适用其规定);
4. 成功购买本纸质采购文件的供应商。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1年8月11日至2021年8月17日(提供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每天上午9:0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汕头市龙湖区长平路123号广海大厦701号
方式:现场报名获取采购文件
售价(元):300.00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1年9月1日15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汕头市龙湖区长平路123号广海大厦701号。
五、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 采购人信息
名称:中华人民共和国汕头海关
地址:广东省汕头市珠江路34号
联系方式:
2.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广东协本工程顾问有限公司
地址:汕头市龙湖区长平路123号广海大厦701号
联系方式:0754-86861991
3. 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吴先生
电话:0754-8686199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