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采购
500万!北京市朝阳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2019年区级食品安全监督抽检招标
时间:2019-03-04 11:05  浏览:230
  北京市京发招标有限公司受北京市朝阳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2019年区级食品安全监督抽检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2019年区级食品安全监督抽检
 
  项目编号:BJJF-2019-114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何佳
 
  项目联系电话:010-67187788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北京市朝阳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地址:北京市朝阳区管庄乡甲1号
 
  联系方式:陈小玲010-51069409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北京市京发招标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何佳010-67187788
 
  代理机构地址:北京市崇文门外大街90号
 
  一、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一)基本情况
 
  标题:北京市朝阳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2019年区级食品安全监督抽检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采购品目:技术测试和分析服务
 
  行业划分: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
 
  预算金额:本项目预算为人民币500万元,其中:
 
  第1包最高限价为人民币49.95万元;
 
  第2包最高限价为人民币74.925万元;
 
  第3包最高限价为人民币74.925万元;
 
  第4包最高限价为人民币149.85万元;
 
  第5包最高限价为人民币149.85万元。
 
  超出所投标包预算的投标报价将被视为无效报价。
 
  (二)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概况介绍:
 
  择优选取食品安全监督抽检第三方承检机构,承担2019年北京市朝阳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食品安全监测工作任务。
 
  本次招标共分5个采购包,潜在投标人仅可以选择任意一个包报名并投标。本项目推荐中标候选人每包为3名。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赋予了北京市朝阳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在北京市朝阳区行政区域范围内对食品生产、流通和餐饮环节进行监管的职责。食品抽样检验是实施食品安全监管、查办食品违法案件的重要手段,是全面掌握食品安全形势和质量安全状况的重要措施,也是保障朝阳区食品安全的重要技术支撑。
 
  中标的承检机构将依据北京市食品药品监管局制定的《北京市食品安全监督抽检和风险监测承检机构工作规定》(京食药监风险【2015】11号)、《北京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食品、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化妆品安全监测工作办法》京食药监〔2017〕22号及朝阳区食药局抽检等有关规定,开展招标文件规定环节的食品抽检监测工作中通用指标的检测任务,具体技术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三)投标人的资格要求:1、投标人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2、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供应商。3、投标人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4、取得中国计量认证(CMA)或食品检验机构资质认定(CMAf)资质,且资质认定范围须覆盖北京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2018年食品安全监督抽检实施细则》中所涵盖项目不低于85%的食品检验资质。5、近三年未发生过重大食品检验事故。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也不接受与本项目有利害关系的相关食品生产企业的投标。7、投标人应购买本项目招标文件。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500.0万元(人民币)
 
  时间:2019年02月25日09:00至2019年03月04日17: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北京市崇文门外大街90号北京市京发招标有限公司809室
 
  招标文件售价:¥200.0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现场购买,购买招标文件须递交以下文件各1份:
 
  四、投标截止时间:2019年03月18日09:30
 
  五、开标时间:2019年03月18日09:30
 
  六、开标地点:
 
  北京市京发招标有限公司815会议室(北京市崇文门外大街90号)
 
  七、其它补充事宜
 
  公告期限:此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八、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节能环保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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