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采购
回医中医医院招标采购微波提取仪等
时间:2021-05-13 09:56  浏览:209
  回医中医医院招标采购微波提取仪等,项目编号是SZT2021-NX-SC-HW-0220,采购的仪器有分析样品制备用超声波清洗器、冷冻干燥机、微波提取仪等,投标时间截至2021年6月2日14:30,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编号:SZT2021-NX-SC-HW-0220
  
  项目名称:宁夏医科大学附属回医中医医院实验室检测能力及中试生产线能力提升仪器设备购置项目
  
  一、采购需求:
QQ截图20210513095654
 
  预算金额:31.7万元(人民币)
  
  交货期:合同签订后30个日历天(含节假日)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中小微企业参加宁夏政府采购招投标活动,参照《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执行,小型和微型企业的应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对报价给予6%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2)监狱企业视同为小型、微型企业,监狱企业应提供证明文件,对报价给予6%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残疾人企业应提供声明函,对报价给予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3)企业分支机构参与投标,需提供总公司出具的《中小企业声明函》、《残疾人企业声明函》,分支机构提供的声明函不参与价格折扣。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供应商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国税或地税)、组织机构代码证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2)、法定代表人签署的专项授权委托书及授权代理人身份证原件(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身份证原件);(3)、供应商出具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纪录的书面声明;(4)、如所投产品属于医疗器械产品,供应商须提供医疗器械产品的《医疗器械注册证》;供应商为代理商或经销商的还须提供《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项下的招标采购活动。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拒绝参与本项目招标采购活动。注:1、以上详细的资质要求见招标文件,以发出的招标文件为准。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1年05月12日 至 2021年05月21日,每天上午9:00至12:00,下午14:0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陕西中技招标有限公司(银川市北京中路瑞银财富中心B座14楼)
  
  方式:凡有意参加本项目投标的单位,请于2021年5月12日至2021年5月21日(法定公休日、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00时至12:00时,下午14:00时至17:00时(北京时间),请携带资格要求中所要求的证件材料(复印件及截屏打印件加盖公章)前往陕西中技招标有限公司(银川市北京中路瑞银财富中心B座14楼)现场报名。报名通过后,方可领取招标文件。注:对未按程序进行报名登记及领取招标文件的供应商投标一律不予接受。
  
  售价:¥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1年06月02日 14点30分(北京时间);
  
  开标时间:2021年06月02日 14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陕西中技招标有限公司(银川市北京中路瑞银财富中心B座14楼)。
  
  五、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宁夏医科大学附属回医中医医院
  
  地址:吴忠市利通区滨河新区民族路154号
  
  联系方式:徐丽丽0953-202325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陕西中技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银川市北京中路瑞银财富中心B座14楼
  
  联系方式:齐斌0951-5072070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齐斌
  
  电 话:0951-50720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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