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师范大学391万元采购系统气相色谱仪1套,现面向全社会公开招标。项目编号是0773-2141JLHW0031,投标时间截至2021年5月26日13:30,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编号:0773-2141JLHW0031
项目名称:吉林省特色高水平学科一流学科A类学科建设项目
一、采购需求:
系统气相色谱仪1套,预算391万元。
简要技术需求:程序升温:20阶21平台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订立后120天。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3.1 投标人是响应招标、已在招标人或招标机构处领购招标文件并参加投标竞争的法人或其他组织。任何未在招标机构处领购招标文件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均不得参加投标。3.2 除非另有规定,凡是来自中华人民共和国或是与中华人民共和国有正常贸易往来的国家或地区(以下简称“合格来源国/地区”)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均可投标。3.3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或其他组织不得参加投标。3.4 接受委托参与项目前期咨询和招标文件编制的法人或其他组织不得参加受托项目的投标,也不得为该项目的投标人编制投标文件或者提供咨询。3.5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招标项目包投标,共同组成联合体投标的除外。3.6 只有在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合法运作并独立于招标人和招标机构的供货人才能参加投标。3.7 投标人应在招标机构处领购招标文件,同时应按规定于投标前在必联网(http://www.ebnew.com)或机电产品招标投标电子交易平台(http://www.chinabidding.com)完成注册及信息核验。是否注册成功可与中金公司联系查询,未注册成功的投标人将不能进入招标程序,由此产生的后果由其自行承担。3.8 投标人须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下列条件:(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0年6月-2021年3月内任意三个月份的财务状况报告<财务状况报告包含资产负债表、利润表或损益表、现金流量表>)(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可以提供同类业绩合同、产品生产制造设备及生产能力等相关证明材料;若投标人为2021年以后注册成立的公司,可提供承诺书)(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20年6月-2021年3月内任意三个月份的完税证明和社会保障资金的参保凭证(注:依法免税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五)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格式自拟)(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9 投标人不能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详见《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规定),查询截止时点: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到投标截止时间期间。3.10 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3.11 提供《单位负责人证明书》(附单位负责人身份证)或单位负责人授权委托书(附单位负责人和授权代表身份证)。3.12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1年04月28日 至 2021年05月08日,每天上午9:00至11:30,下午13:00至15: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中金招标有限责任公司吉林省分公司
方式:有兴趣的合格投标人,请携带营业执照副本、单位负责人授权书(含单位负责人及被授权人身份证明)的原件及加盖红章的复印件,在中金招标有限责任公司吉林省分公司查阅和购买招标文件。
售价:¥10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1年05月26日 13点30分(北京时间);
开标时间:2021年05月26日 13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长春市净月区生态大街3682号伟峰东樾11号楼2303室(生态大街与天工路交汇)。
五、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吉林师范大学
地址:四平市铁西区海丰大街1301号
联系方式:王福军,0434-3296533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中金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长春市净月区生态大街3682号伟峰东樾11号楼2303室
联系方式:许佳、曹舒萍、刘春露, 17743469030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曹舒萍
电 话:17743469030
六、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商务部一号令》、《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