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强电梯质量安全工作的意见》(国办发【2018】8号),进一步做好调整电梯检验检测方式试点工作,市场监管总局特种设备局制定了《电梯定期检验机构核准办法(试行)(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公众可通过以下途径和方法提出反馈意见:
1.登陆市场监管总局网站(网址:http://www.samr.gov.cn),通过首页“互动”栏目中的“征集调查”提出意见。
2.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将意见发送至:jsfgb@csei.org.cn,邮件主题请注明“电梯定期检验机构核准”。
3.通过信函方式将意见寄至:北京市海淀区马甸东路9号国家市场监管总局特种设备局(邮编:100088),请在信封上注明“电梯定期检验机构核准”。
意见反馈截止时间为2019年7月15日。
附件:电梯定期检验机构核准办法(试行)(征求意见稿)
国家市场监管总局特种设备局
2019年7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