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有序加快推进《保健食品检验与评价技术规范》制修订作,遵循“基础通用优先,成熟内容优先”的原则,我局组织力量编制了《保健食品卫生学理化检验规范(征求意见稿)》,现公开向社会征求意见和建议。欢迎相关单位和个人提出意见和建议,并请于2019年7月10日前,将《意见反馈表》(附件2)通过电子邮件反馈至ningxiao@nifdc.org.cn。
附件:1.《保健食品卫生学理化检验规范(征求意见稿)》
2.意见反馈表
市场监管总局
2019年6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