部门规章
关于严格控制第一批氢氟碳化物化工生产建设项目的通知
时间:2022-05-24 17:31  浏览:307
生态环境部办公厅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办公厅
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 文件
 
环办大气〔2021〕29号
 
关于严格控制第一批氢氟碳化物化工生产建设项目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生态环境厅(局)、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生态环境局、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局:
  
  按照2021年9月15日对我国生效的《〈关于消耗臭氧层物质的蒙特利尔议定书〉基加利修正案》(以下简称《修正案》)和《中国受控消耗臭氧层物质清单》(生态环境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告2021年第44号),我国将逐步削减氢氟碳化物(HFCs)的生产和使用。为切实履行《修正案》,根据《消耗臭氧层物质管理条例》有关规定,现就严格控制部分HFCs化工生产建设项目、加强相关建设项目环境管理通知如下:
  
  一、自2022年1月1日起,各地不得新建、扩建附件所列用作制冷剂、发泡剂等受控用途的HFCs化工生产设施(不含副产设施),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已通过审批的除外。
  
  二、已建成的附件所列HFCs化工生产设施,需要进行改建或异址建设的,不得增加原有HFCs生产能力或新增附件所列HFCs产品种类。
  
  三、对违反以上规定的企业,依法予以处罚。
  
  附件: 控制的氢氟碳化物名单
  
  生态环境部办公厅
  
  发展改革委办公厅
  
  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
  
  2021年12月27日
  
  (此件社会公开)
  
  生态环境部办公厅2021年12月28日印发
  
  附件
  
控制的氢氟碳化物名单

序号
代  码
化 学 式
化 学 名 称
1
HFC-32
CH2F2
二氟甲烷
2
HFC-134a
CH2FCF3
1,1,1,2-四氟乙烷
3
HFC-125
CHF2CF3
五氟乙烷
4
HFC-143a
CH3CF3
1,1,1-三氟乙烷
5
HFC-245fa
CHF2CH2CF3
1,1,1,3,3-五氟丙烷
  
  *HFC-32是《中国工商制冷空调行业第二阶段(2021-2026)含氢氯氟烃(HCFCs)淘汰管理计划》确定的主要替代技术选择方向之一。本通知仅适用于对HFCs化工生产建设项目的控制,不涉及HFCs使用领域。
  
  解读:生态环境部大气环境司有关负责人就《关于严格控制第一批氢氟碳化物化工生产建设项目的通知》答记者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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