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能源局关于印发《风电场利用率监测统计管理办法》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能源局,有关省(自治区、直辖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发展改革委,各派出机构,国家电网、南方电网,中国华能、中国大唐、中国华电、国家电投、中国三峡集团、国家能源集团、中核集团、中广核,内蒙古电力(集团)有限公司,水电水利规划设计总院、电力规划设计总院、风能专委会:
为进一步规范完善风电场受限电量和利用率监测统计工作,促进风电消纳和风电行业高质量发展,我们组织制定了《风电场利用率监测统计管理办法》,现印送你们,请遵照执行。
国家能源局
2022年4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