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北京河北两地同步发布冬奥会无线电管制通告
时间:2022-03-03 16:22  浏览:134
  为确保北京2022年冬奥会和冬残奥会的安全、顺利举行,维护场馆及特殊控制区域无线电波秩序,保障用于赛事业务的各类无线电设备正常使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无线电管理条例》(国务院、中央军委令第672号)、《中华人民共和国无线电管制规定》(国务院、中央军委令第579号),经商中部战区同意,北京市、河北省两地人民政府于1月14日同步发布通告,决定在北京2022年冬奥会和冬残奥会期间,在北京市、河北省部分区域实施无线电管制。
  
  管制通告明确了管制时间和区域、各类设备的管制要求以及对违反通告规定的行为进行依法处理的情形,同时管制切实做到精准、科学,最大限度减少对人民群众正常生产生活的影响。
  
  通告全文如下:
  
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
在北京2022年冬奥会和冬残奥会期间
对本市部分区域实施无线电管制的通告
  
2022年01月14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无线电管理条例》(1993年9月1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央军事委员会令第128号发布,2016年11月1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央军事委员会令第672号修订)、《中华人民共和国无线电管制规定》(2010年8月3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央军事委员会令第579号发布),经商中部战区同意,北京市人民政府决定在北京2022年冬奥会和冬残奥会期间,对本市部分区域实施无线电管制。现就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本通告所称无线电管制,是指在特定时间和特定区域内,依法采取限制或者禁止无线电台(站)、无线电发射设备和辐射无线电波的非无线电设备的使用,以及对特定的无线电频率实施技术阻断等措施,对无线电波的发射、辐射和传播实施的强制性管理。
  
  二、管制时间和区域。
  
  (一)2022年2月4日12时至3月14日0时,对北京赛区部分场馆及服务设施(国家游泳中心、国家体育馆、五棵松体育中心、国家速滑馆、首都体育馆、首钢滑雪大跳台、北京冬奥村/北京冬残奥村、主媒体中心、北京颁奖广场、奥林匹克大家庭酒店、残奥大家庭酒店、北京首都国际机场、北京冬奥组委总部、北京奥林匹克公园公共区)周边1公里范围内实施无线电管制;对延庆赛区部分场馆(国家高山滑雪中心、国家雪车雪橇中心、延庆冬奥村/延庆冬残奥村、延庆残奥颁奖广场、延庆阪泉综合服务中心)周边3公里范围内实施无线电管制。
  
  (二)2022年2月4日12时至2月5日0时、2月20日12时至2月21日0时、3月4日12时至3月5日0时、3月13日12时至3月14日0时,对以国家体育场为中心,上清桥向东沿五环路至来广营桥以南;来广营桥向南沿京承高速至太阳宫桥以西;太阳宫桥向西沿三环路至蓟门桥以北;蓟门桥向北沿学院路、学清路至上清桥以东的区域实施无线电管制。
  
  三、管制期间,除经无线电管理机构批准、用于服务北京2022年冬奥会和冬残奥会的无线电台(站)外,在管制区域内禁止使用无线对讲机(包括手持机、车载台和中继台)、内部无线寻呼台、无线局域网(WLAN)室外基站、无线扩频室外台(站)、无线传声器(无线话筒)、大功率无绳电话等无线电发射设备,以及大型(大功率)辐射无线电波的非无线电设备。
  
  四、管制期间,朝阳区、海淀区、石景山区、延庆区范围内禁止使用便携式和车载式业余无线电台、校园调频广播电台、手机干扰器和卫星导航干扰器等各类干扰设备、各类遥控遥测无线电设备,以及采用寻呼方式设置的发射台。
  
  五、路由经过管制区域的微波链路和设置在北京地区的广播电视、雷达、短波等无线电发射台(站)不得改变已经核准的技术参数。
  
  六、管制期间,管制区域以外的无线电发射设备如对用于服务北京2022年冬奥会和冬残奥会的无线电台(站)和无线电设备产生有害干扰,有关单位和个人应按照无线电管理机构的要求,立即采取措施消除干扰。
  
  七、对违反本通告规定的,由无线电管理机构按照国家及本市有关规定依法处理;构成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无线电管理机构接受投诉举报,投诉举报电话:63345214。
  
  特此通告。
  
  北京市人民政府
  
  2022年1月14日
  
河北省人民政府关于
在北京2022年冬奥会和冬残奥会期间
对相关区域实施无线电管制的通告
  
2022年01月14日
  
  为保障北京冬奥会和冬残奥会张家口赛区国际重大赛事活动的顺利举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无线电管理条例》(国务院、中央军委令第672号)、《中华人民共和国无线电管制规定》(国务院、中央军委令第579号),经商中部战区同意,省政府决定在北京2022年冬奥会和冬残奥会期间,对本省相关区域实施无线电管制。现就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本通告所称无线电管制,是指在特定时间和特定区域内,依法对无线电台(站)、无线电发射设备和遥控遥测无线电设备及辐射无线电波的非无线电设备限制或禁止使用,对特定的无线电频率采取技术阻断等措施,以及对无线电波的发射、辐射和传播实施的强制性管理。
  
  二、管制时间和区域:2022年2月4日12时至3月14日0时,对张家口赛区所有场馆(云顶滑雪公园、国家越野滑雪中心、国家跳台滑雪中心、国家冬季两项中心、张家口山地新闻中心、张家口山地转播中心、张家口冬奥村/张家口冬残奥村、张家口颁奖广场、张家口制服和注册分中心)周边3公里范围内实施无线电管制。
  
  三、管制期间,在管制区域内除经无线电行政主管部门批准、用于服务北京2022年冬奥会和冬残奥会的无线电台(站)外,禁止使用无线对讲机(包括手持机、车载台和中继台)、内部无线寻呼台、无线局域网(WLAN)室外基站、无线扩频室外台(站)、无线传声器(无线话筒)、大功率无绳电话等无线电发射设备,以及大型(大功率)辐射无线电波的非无线电设备。
  
  四、管制期间,张家口市崇礼区范围内禁止使用便携式和车载式业余无线电台、校园调频广播电台、内部无线寻呼台、手机干扰器和卫星导航干扰器等各类干扰设备、各类航空航海和车辆模型无线遥控设备,以及采用寻呼方式设置的发射台。
  
  五、路由经过管制区域的微波链路和设置在张家口市区域内的广播电视、雷达、短波等无线电台(站)不得改变已经核准的技术参数。
  
  六、管制期间,管制区域以外的无线电发射设备如对用于服务北京2022年冬奥会和冬残奥会的无线电台(站)和无线电发射设备产生有害干扰的,有关单位和个人应按照无线电行政主管部门的要求,立即采取措施消除干扰。
  
  七、对违反本通告规定的,由无线电行政主管部门按照国家及本省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处理;构成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无线电行政主管部门接受投诉举报,电话:河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0311-87908738。
  
  特此通告。
  
  河北省人民政府
  
  2022年1月14日
  
  相关链接:
  
  一图读懂冬奥会无线电管制通告要求
  
一图读懂北京冬奥会无线电管理要求 
日期: 2022-03-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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