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范性文件
国家邮政局关于《快递市场管理办法(修订草案)》(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的通知
时间:2022-01-08 16:22  浏览:261
  为促进快递业健康发展,保障快递服务质量和安全,维护用户和快递从业人员合法权益,加强快递市场监督管理,国家邮政局根据部门规章立法工作安排,研究起草了《快递市场管理办法(修订草案)》,现公开征求意见。欢迎各有关单位、个人提出意见建议,于2022年2月5日前通过以下途径和方式反馈:
  
  1.登录中华人民共和国司法部 中国政府法制信息网(网址:www.moj.gov.cn、www.chinalaw.gov.cn),进入首页主菜单“立法意见征集”栏目提出意见。
  
  2.将意见建议通过电子邮件发送至:scs@spb.gov.cn。电子邮件的主题请注明“《快递市场管理办法(修订草案)》(征求意见稿)意见反馈”。
  
  3.将意见建议通过书信寄至北京市西城区北礼士路甲8号国家邮政局市场监管司,邮编100868。请在信封上注明“《快递市场管理办法(修订草案)》(征求意见稿)意见反馈”。
  
  国家邮政局
  
  2022年1月7日
  
  附件下载:
  
  快递市场管理办法(修订草案)征求意见稿
  
 
《快递市场管理办法(修订草案)》说明
  
  一、修订背景
  
  现行《快递市场管理办法》于2008年7月公布施行,并在2012年修改后沿用至今,其对加强快递市场管理,维护国家安全和公共安全,保护用户合法权益,促进快递业健康发展发挥了重要作用。随着快递业在服务经济社会发展中的作用日益凸显,党中央、国务院对快递业高质量发展提出了新的要求;同时,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多元化寄递服务需求,对更优质快递服务提出了新的期待。为此,需要进一步完善快递业管理法规制度,对现行《快递市场管理办法》进行修订,以适应快递市场监督管理工作实际,更加有效规范市场主体经营行为,不断提升快递服务质量和安全水平,促进快递业持续健康发展。
  
  二、修订思路
  
  《快递市场管理办法》修订工作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有关决策部署,在有关上位法规定框架下,以促进快递业高质量发展为主线,坚持问题导向,聚焦近年来快递业在服务质量、运行安全、市场秩序、生态环保、快递员群体合法权益保障等方面反映出来的突出问题,对现行《快递市场管理办法》条款内容进行修改完善,并有针对性地健全相关制度安排,进一步强化快递市场主体法律权利和义务,补充完善行政管理措施,以更好适应快递市场监督管理工作的现实需要。
  
  三、内容框架
  
  修订后形成的《快递市场管理办法(修订草案)》共计十章八十条,其内容主要包括:一是阐明立法目的和立法依据,明确了适用范围及主体;二是根据上位法精神,对促进快递业发展相关责任义务作出了细化规定;三是进一步明确快递市场准入管理要求,强化了市场主体合规经营义务规定;四是从提升快递服务质量、强化快递安全管理、保障快递员群体合法权益以及维护公平竞争秩序等方面,对快递业务经营行为作出制度性安排;五是规定了实施快递市场监督管理的主要措施;六是规定了市场主体相关违法行为的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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