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全面推进“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的通知》和《市场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开展2021年定量包装商品净含量计量监督专项检查的通知》要求,我们开展了2021年定量包装商品净含量计量监督专项检查。现将有关情况通报如下:
一、检查基本情况
此次部署天津、河北、黑龙江、上海、浙江、广西、重庆、贵州、陕西等9省(自治区、直辖市)开展定量包装商品净含量计量监督专项检查。共抽查企业431家,抽查米、面粉、食用油、杂粮、小食品、洗发液、化妆品、合成洗涤剂以及其他种类定量包装商品987批次,净含量标注合格953批次,净含量标注抽样合格率为96.6%,净含量检验合格945批次,净含量检验抽样合格率为95.7%。
二、检查结果分析
此次抽查定量包装商品的净含量标注抽样合格率为96.6%,净含量检验抽样合格率为95.7%,同比分别提高1个和3.2个百分点,并且连续5年保持在90%以上,比较平稳。从不同类型企业的情况看,此次抽查的13家大型企业的定量包装商品净含量标注与净含量检验抽样合格率均为98.1%;77家中型企业的定量包装商品净含量标注抽样合格率为97.4%,净含量检验抽样合格率为89.7%;341家小型企业的定量包装商品净含量标注抽样合格率为96.2%,净含量检验抽样合格率为95.1%。此次抽查显示,定量包装商品净含量标注合格情况好于净含量检验合格情况,大型企业的定量包装商品净含量标注抽样合格率、净含量检验抽样合格率高于中小型企业。各商品类别具体情况如下:
米。此次抽查139批次,净含量标注合格136批次,净含量标注合格率97.8%,净含量检验合格129批次,净含量检验合格率92.8%。
面粉。此次抽查87批次,净含量标注合格81批次,净含量标注合格率93.1%,净含量检验合格74批次,净含量检验合格率85.1%。
食用油。此次抽查98批次,净含量标注合格95批次,净含量标注合格率96.9%,净含量检验合格86批次,净含量检验合格率87.8%。
化妆品。此次抽查27批次,净含量标注合格27批次,净含量标注合格率100%,净含量检验合格26批次,净含量检验合格率96.3%。
杂粮。此次抽查61批次,净含量标注合格59批次,净含量标注合格率96.7%,净含量检验合格61批次,净含量检验合格率100%。
小食品。此次抽查429批次,净含量标注合格414批次,净含量标注合格率96.5%,净含量检验合格424批次,净含量检验合格率98.8%。
洗发液。此次抽查11批次,净含量标注合格11批次,净含量标注合格率100%,净含量检验合格11批次,净含量检验合格率100%。
合成洗涤剂。此次抽查25批次,净含量标注合格21批次,净含量标注合格率84%,净含量检验合格25批次,净含量检验合格率100%。
其他。此次抽查110批次,净含量标注合格109批次,净含量标注合格率99.1%,净含量检验合格109批次,净含量检验合格率99.1%。
三、有关要求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市场监管局(厅、委)要注重定量包装商品净含量计量监督专项检查结果运用,建立定量包装商品净含量长效监管机制,提升定量包装商品净含量计量监管效能。
(一)不断完善随机抽查制度。承担此次检查任务的市场监管局(委)利用建立的“检查对象数据库”和“执法检查人员数据库”,运用“双随机”方式开展监督检查,实现了检查对象、执法检查人员的双随机。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市场监管局(厅、委)要整合利用好现有资源,不断完善、更新定量包装生产企业数据,加强对基层执法人员相关培训,建立符合实际的定量包装商品净含量计量监督双随机抽查机制,明确抽查规则、合理确定抽查比例频次、规范抽查流程,确保抽查工作客观、公正、有效。
(二)持续提升服务企业意识。承担此次检查任务的市场监管局(委)要依据《定量包装商品计量监督管理办法》等规定对定量包装商品净含量不合格生产企业依法进行后处理,限期整改,并到期进行复查。要及时跟进正在整改进行中的不合格企业,将整改后仍不合格的企业名单报总局,由总局统一公布。此次抽查结果显示部分中小型定量包装生产企业存在计量管理基础薄弱、计量保证能力欠缺等现象,各地要在加强监管的同时,结合“计量服务中小企业行”工作,在企业自愿的原则下,帮助企业建立和完善计量管理体系,提高企业的计量保证能力。
(三)积极营造诚信守法氛围。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市场监管局(厅、委)要继续加强计量法律法规的宣传,有针对性地突出定量包装商品相关法规的宣传。积极推动定量包装商品生产企业计量保证能力自我声明制度,不断增强企业主体责任意识,促进企业诚信守法。要充分发挥媒体宣传和监督作用,畅通投诉举报渠道,努力营造诚实守信、放心消费的市场环境,推进诚信计量体系建设,促进计量监督管理工作取得实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