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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发布《重点新材料首批次应用示范指导目录(2021年版)》的通告
时间:2022-01-05 13:08 浏览:
167
关于发布《重点新材料首批次应用示范指导目录(2021年版)》的通告
工信部原函〔2021〕384号
为进一步做好重点新材料首批次应用保险补偿试点工作,现发布《重点新材料首批次应用示范指导目录(2021年版)》,自2022年1月1日起施行。《重点新材料首批次应用示范指导目录(2019年版)》(工信部原〔2019〕254号)同时废止。
特此通告。
工业和信息化部
2021年12月31日
附件:
《重点新材料首批次应用示范指导目录(2021 年版)》
日期:
2022-01-05
标签:
新材料
指导
工信部
试点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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