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中国气象局关于印发《中国气象局关于深化局校合作工作的意见》的通知
时间:2021-12-28 14:30  浏览:167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气象局,各直属单位,各内设机构:
  
  为贯彻落实全国教育大会精神以及《教育部 中国气象局关于加强气象人才培养工作的指导意见》(教高〔2015〕2号),建立气象部门与高校紧密合作、共同发展的新模式,增强对气象科研业务的支撑能力,提高高校气象学科建设和人才培养水平,满足气象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的需求,中国气象局组织制定了《中国气象局关于深化局校合作工作的意见》,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本单位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此件对外公开)
  
中国气象局关于深化局校合作工作的意见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贯彻落实全国教育大会精神以及《教育部 中国气象局关于加强气象人才培养工作的指导意见》,全面推进气象现代化建设,建立气象部门与高校紧密合作、共同发展的新模式,增强对气象科研业务的支撑能力,提高高校气象学科建设和人才培养水平,满足气象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的需求,现就深化局校合作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深刻认识局校合作对推进气象现代化建设的重要意义
  
  1.深刻认识局校合作的重要意义。气象事业是科技型、基础性社会公益事业。党的十九大站在新的历史方位对科技创新明确了新定位、提出了新要求、作出了新部署,为推进新时代气象科技创新,全面建成气象科技强国指引了方向。习近平总书记在全国教育大会上指出,教育是国之大计,党之大计。要提升教育服务经济社会发展能力,加快一流大学和一流学科建设,推进产学研协同创新。全球新一轮科技革命和产业变革正在加速演进,加快推动气象科技全面融入全球科技发展的大局,在数值预报、气象大数据处理等核心技术领域抢占制高点是实现我国从气象大国向气象强国迈进的关键环节。以发展智慧气象为引领,推动互联网、大数据、人工智能、云计算和气象的深度融合,有效整合和利用社会资源,加快气象事业优化升级,是新时代气象现代化对科技创新的迫切要求。高校是我国科技创新的重要力量,是培养各类高素质优秀人才的重要基地。中国气象局高度重视局校合作,新时代局校双方要在联合建立研究机构、通过科研项目等合作联合攻关关键核心科学和技术难题、培养高层次气象人才和资源共享、创新行业管理等方面形成“开放、互补、互利”的合作新局面。
  
  2.把握新时代深化局校合作的总体要求
  
  总体思路。面向世界科技前沿和新时代气象现代化需求,把局校合作工作融入到气象事业发展的总体布局中,提升高校服务气象事业发展的能力,围绕双方在气象核心技术攻关、一流学科建设以及高素质人才培养等方面的需求开展务实合作。充分利用中国气象局的技术装备优势和资料优势,结合高校的学科优势、学术优势、人才优势与信息优势,实现资源共享,促进双方的共同发展。不断拓展合作领域和合作方式,建立务实高效的合作机制。
  
  总体目标。到2020年,高校成为破解气象核心技术的重要力量,进入气象部门的高校毕业生适应事业发展的能力显着增强,形成务实高效、互利共赢的合作机制。到2030年,高校成为气象事业发展的重要战略支撑力量,气象部门和高校协同发展的新机制完全建立。
  
  二、深化务实合作与交流
  
  3.围绕气象核心技术开展联合攻关。鼓励国家级气象科研业务单位联合高校优势科技力量,围绕数值预报、智能网格预报、气象资料应用、气象灾害风险、人工影响天气等气象现代化核心技术组建创新团队,开展联合攻关;探索与高校建立联合基金支持气象核心关键技术攻关。联合参与第二次青藏高原综合科学考察研究、三极环境与气候变化大科学计划等国家重点科技任务。围绕重点合作任务,联合高校共同开展国家重点科技计划的设计和申报。支持气象科研业务单位与高校围绕综合观测、预报预测、气象资料、信息平台和人工影响天气等关键技术开展联合研发,加强科技成果与中试基地的对接。
  
  4.推动高校科技成果在气象部门转化应用。推动气象部门与高校互相承认科技成果认定结果,支持高校与气象业务单位共建成果转化中试基地,完善科技成果转化配套条件,鼓励通过中试的高校成果进入气象部门业务应用。充分利用气象部门和高校成果转化收益分配制度,增强高校教师向气象部门开展成果转化的积极性。联合高校共同改进和完善科技评价体系。鼓励气象科研业务单位联合高校共同申报国家级、省部级等各类科技奖励,支持高校申报气象科技成果奖。
  
  5.推进科教资源共建共享共用。支持气象科研业务单位联合高校围绕科研业务急需共建联合实验室、工程技术中心、科学试验基地等科技创新平台,围绕气象核心技术开展联合攻关。推进气象部门和高校所属重点实验室、科学试验基地、大型科学仪器设备以及气象资料、计算资源、科技情报的开放共享。支持符合条件的高校围绕气象学科发展建设和完善气象观测站、校园气象台等紧贴现代气象业务发展的教学设施。在大气科学相关高校和科研机构相对集中、优势明显的地区,开展大气科学创新中心建设。
  
  6.优化气象相关专业和人才结构。建立以气象行业需求为导向的专业结构动态调整机制,共同推动气象学科发展,着重培养创新型、复合型、应用型气象人才。办好大气科学、应用气象学、大气物理与大气环境等专业及相关专业,推动高性能计算、大数据处理、人工智能等复合型人才培养。将气象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纳入相关气象课程的教学内容。
  
  7.建立联合培养研究生新机制。推动应用型高层次气象人才培养,积极开展气象硕士专业学位申报工作。与高校围绕气象事业发展重大需求,联合建设一批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基地,共建硕士、博士联合培养点和博士后工作站。增加与高校联合培养博士研究生招生指标,吸引、聚集和定制化培养人才。
  
  8.建设高素质气象师资队伍。局校双方支持高校气象教师参与气象科技研发,提高教师的气象教学水平和科学研究能力。面向高校骨干教师开展气象事业发展和现代气象业务专题培训,帮助教师改进教学的针对性和实效性。推动高校骨干青年教师赴气象科研业务单位挂职交流,增强教师实践能力。支持气象科研业务单位与高校开展高层次专家互聘,鼓励气象科研业务以及管理骨干参与高校教学和人才培养,推进气象骨干预报员赴高校开展客座交流。开展全国气象教学名师遴选工作,鼓励气象教师潜心教书育人。
  
  9.提升气象人才培养质量。发挥气象行业主管部门的职能和优势,会同教育主管部门共同开展大气科学类专业认证工作。根据高校气象专业学生实习实践需要,依托有条件的气象台站和业务单位共同规划建设一批学生实习实践基地,统筹安排气象专业学生到基地参加实习实训。推进气象人才培养机制改革,局校双方共同制定培养目标、共同开设相关课程和编写教材、共同实施培养过程、共同评价培养质量,探索建立气象专业人才培养评价反馈机制,将合作高校打造成高素质气象人才培养的高地。
  
  10.构建气象人才招生、就业长效机制。推进落实气象人才供需信息动态更新和通报机制。开展气象部门专业毕业生需求预测,支持高校根据需求适度扩大招生规模、优化招生结构。及时掌握高校气象专业学生信息,引导用人单位将毕业生接收工作前移,通过接收学生实习、预就业、提供奖学金等方式吸引学生就业。支持有关高校向西部省(区、市)气象部门和艰苦气象台站定向培养气象专业学生。
  
  11.联合开展气象科普宣传。落实《全民科学素质行动计划纲要(2006-2010-2020)》要求,联合高校开展气象科技活动周、气象防灾减灾宣传志愿者中国行等大型科普活动,推进气象防灾减灾科普宣传活动进校园。支持高校建设气象科普教育基地,鼓励高校学生参与气象科普志愿者活动。与高校开展多种形式的合作与交流,增进高校师生对气象事业发展的了解。
  
  12.共同推进气象国际合作与交流。支持国家级气象科研业务单位联合高校共同发起国际合作研究计划,共同承担国际科技合作重大任务,共同举办国际学术会议及专题讲习班,共同建设国际合作人才后备库。继续支持有关高校加强世界气象组织区域培训中心建设,联合高校在气候变化等领域共建其他国际培训中心,联合高校促进发展中国家人员来华接受学历教育,共同推进“一带一路”沿线国家气象人才培养。
  
  三、落实局校合作的保障措施
  
  13.完善务实高效的合作机制。发挥大气科学类专业教学指导委员会、全国气象职业教育教学指导委员会、气象人才培养联盟在高校本科、职业教育教学中的研究、咨询、指导、评估、服务等功能。建立局校合作座谈会、联席会议、联络员工作会议等定期交流机制,建立预报员与高校的客座交流机制。联合高校定期开展局校合作成效评估,遴选优秀合作高校,总结合作成效经验,提出改进意见和建议。
  
  14.强化局校合作保障。中国气象局将进一步加强局校合作的顶层设计和组织领导,与高校签订可考核可评估的务实合作协议,联合高校多渠道筹措资金,加强科技研发、科技成果转化、高校科教平台建设、气象教材编制等工作,制定并完善科技资源共享、科技成果转化、高层次人才交流等配套政策措施;中国气象局直属单位以及各省(区、市)气象局要主动与合作高校沟通协调,落实中国气象局与合作高校的重点任务,并根据需求不断拓展局校合作领域和合作内容,形成互利共赢的局校合作新局面,为新时代气象现代化建设提供科技和人才支撑。
  
  相关链接:
  
  中国气象局印发深化局校合作工作意见 推动建立部门与高校协同发展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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