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国家药监局关于发布免于临床评价医疗器械目录的通告(2021年第71号)
时间:2021-09-22 14:02  浏览:279
  为做好医疗器械注册管理工作,根据《医疗器械注册与备案管理办法》(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令第47号),国家药监局组织制定了免于临床评价医疗器械目录,现予发布,自2021年10月1日起施行。
  
  特此通告。
  
  附件:免于临床评价医疗器械目录
  
  国家药监局
  
  2021年9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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