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
技术规范
《重要商品和服务价格指数行为管理办法(试行)》 2021年第43号令
时间:2021-06-23 14:50 浏览:
170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令
第43号
《重要商品和服务价格指数行为管理办法(试行)》已经2021年6月11日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第17次委务会讨论通过,现予以发布,自2021年8月1日起施行。
主任:何立峰
2021年6月12日
附件:
《重要商品和服务价格指数行为管理办法(试行)》
政策解读:
《重要商品和服务价格指数行为管理办法(试行)》答记者问
规范价格指数编制和发布合理引导市场价格形成
日期:
2021-06-23
标签:
价格
答记者问
编制
猜你喜欢
相关内容
下一篇:
《重要商品和服务价格指数行为管理办法(试行)》答记者问
上一篇:
《关于加快推动区块链技术应用和产业发展的指导意见》解读
首页
频道
我的
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