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为指导核电厂营运单位建立和优化核电厂配置风险管理体系,提高核安全管理决策的科学性和有效性,保障核电厂运行安全,国家核安全局组织制定了《核电厂配置风险管理的技术政策(试行)》 ,现印发给你们。
各核电厂营运单位应制定初步实施计划,建立配置风险管理体系和开发风险监测工具,并请于2020年3月30日前将实施计划报送国家核安全局。国家核安全局将在各核电厂营运单位实施计划的基础上统筹考虑,试点先行,协调推进相关工作。
国家核安全局
2019年12月30日
(此件社会公开)
生态环境部办公厅2019年12月31日印发
相关文件:核电厂配置风险管理的技术政策(试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