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28号
认监委关于对5家机构撤销、暂停部分强制性产品认证指定检测业务的公告
2020年,认监委组织开展了对强制性产品认证指定实验室的检查工作。通过检查,发现石家庄海关技术中心邢台业务部不能满足强制性产品认证指定条件要求,绍兴市质量技术监督检测院等4家机构存在影响强制性产品认证检测质量的问题。根据《强制性产品认证机构、检查机构和实验室管理办法》(质检总局令第65号),现决定从即日起,对石家庄海关技术中心邢台业务部等5家机构撤销、暂停其承担的部分领域强制性产品认证指定检测业务。
一、撤销石家庄海关技术中心邢台业务部的强制性产品认证指定检测业务
石家庄海关技术中心邢台业务部存在关键检测设备缺失、部分检测设备不满足标准要求、人员技术能力严重不足、化学比对试验结果严重偏离等问题。现决定撤销其承担的童车类产品(CNCA-C22-01:童车类产品)、乘骑车辆玩具(CNCA-C22-02:玩具)的强制性产品认证指定检测业务。
二、停业整顿4家强制性产品认证指定实验室的指定检测业务
(一)绍兴市质量技术监督检测院存在部分检测设备不满足标准要求、人员技术能力不足等问题。现决定对其承担的家用燃气快速热水器产品(CNCA-C24-01:家用燃气器具)的强制性产品认证指定检测业务进行停业整顿。
(二)成都产品质量检验研究院有限责任公司存在部分检测设备不满足标准要求、人员技术能力不足、盲样试验预设的主要故障点未发现等问题。现决定对其承担的家用燃气灶具产品(CNCA-C24-01:家用燃气器具)的强制性产品认证指定检测业务进行停业整顿。
(三)湖南省产商品质量监督检验研究院存在部分检测设备不满足标准要求、人员技术能力不足、盲样试验预设的主要故障点未发现等问题。现决定对其承担的延长线插座产品(CNCA-C02-01:电路开关及保护或连接用电器装置(电器附件))的强制性产品认证指定检测业务进行停业整顿。
(四)国家煤矿支护设备质量监督检验中心存在部分检测设备不满足标准要求、人员技术能力不足、盲样试验预设的主要故障点未发现、检测报告和原始记录不规范等问题。现决定对其承担的防爆电气产品(CNCA-C23-01:防爆电气)的强制性产品认证指定检测业务进行停业整顿。
特此公告。
认监委
2020年12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