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紧密型县域医疗卫生共同体建设监测指标体系(试行)
时间:2021-01-06 13:45  浏览:177
紧密型县域医疗卫生共同体建设
监测指标体系(试行)
  
  试点县名称:       省(区、市)        市(区)         县(市、区)
  
  填表人:          联系电话:          
  
  填报说明:本附件由试点县医共体管理委员会汇总县域医共体数据后填写,每个县填写一张。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指标说明
一、有序就医格局基本形成
1.县域内住院人次占比(%)
【计算方法】
县域内住院人次占比(%)=参保人员县域内住院人次/参保人员住院总人次×100%
【数据来源】卫生健康部门或医保信息系统。
2.县域就诊率(%)
【计算方法】
县域就诊率(%)=参保人员县域内门急诊人次/参保人员门急诊总人次×100%
【数据来源】卫生健康部门或医保信息系统。
3.县域内基层医疗卫生机构门急诊占比(%)
【计算方法】
县域内基层医疗卫生机构门急诊占比(%)=基层医疗卫生机构门急诊人次/县域内门急诊总人次×100%
【数据来源】卫生财务年报。
4.县域内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中医药门急诊占比(%)
【计算方法】
县域内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中医药门急诊占比(%)=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中医类临床科室门急诊人次/县域内门急诊总人次×100%
【数据来源】卫生健康统计年鉴。
5.牵头医院下转患者数量占比(%)
【计算方法】
牵头医院下转患者数量占比(%)=牵头医院本年度向基层下转住院患者人次/牵头医院总出院患者人次×100%
【数据来源】医联体监测平台。
6.慢病患者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管理率(%)
【计算方法】
慢病患者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管理率(%)=高血压、糖尿病患者管理人数/高血压、糖尿病患者确诊登记人数×100%
【数据来源】基层公共卫生信息系统、医疗服务年报。
7.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人均收入与牵头医院人均收入的比值
【计算方法】
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人均收入与牵头医院人均收入的比值=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人均收入/牵头医院人均收入
【数据来源】卫生财务年报。
二、县域医疗卫生服务能力提升
8.牵头医院是否达到县级综合医院或中医医院综合能力推荐标准
【计算方法】
牵头医院是否达到国家卫生健康委、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印发的县医院、县级中医医院医疗服务能力推荐标准。
【数据来源】牵头医院。
9.牵头医院出院患者三四级手术比例(%)
【计算方法】
牵头医院出院患者三四级手术比例(%)=三四级手术台次数/同期出院患者手术台次数×100%
【数据来源】牵头医院病案信息系统。
10.区域内万人口全科医生数
【计算方法】
区域内万人口全科医生数=年末全科医生数/同年末常住人口数×10000
【数据来源】卫生健康统计年鉴。
11.牵头医院帮助基层开展新技术、新项目的数量
【计算方法】
开展新技术、新项目名称、数量、进展情况等佐证支撑材料。
【数据来源】牵头医院。
12.“优质服务基层行”活动达到基本标准和推荐标准的机构数量
【计算方法】
达到国家卫生健康委、国家中医药局“优质服务基层行”活动《乡镇卫生院服务能力标准》《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服务能力标准》中基本标准和推荐标准的机构数量。
【数据来源】县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
13.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实施情况
【计算方法】
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实施情况绩效评价得分。
【数据来源】县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
三、医疗卫生资源有效利用
14.牵头医院医疗服务收入占医疗收入的比例(%)
【计算方法】
牵头医院医疗服务收入占医疗收入的比例(%)=(医疗收入-药品、耗材、检查和化验收入)/总医疗收入×100%
【数据来源】卫生财务年报。
15.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医疗服务收入占医疗收入的比例(%)
【计算方法】
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医疗服务收入占医疗收入的比例(%)=(医疗收入-药品、耗材、检查和化验收入)/总医疗收入×100%
【数据来源】卫生财务年报。
16.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医师日均担负诊疗人次
【计算方法】
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医师日均担负诊疗人次=诊疗人次数/同期平均执业(助理)医师数/同期工作日数
【数据来源】卫生健康统计年鉴。
17.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床位使用率(%)
【计算方法】
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床位使用率(%)=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实际使用总床日数/实际开放总床日数(注:按编制床位测算)×100%
【数据来源】卫生健康统计年鉴。
18.牵头医院人员经费占业务支出比例(%)
【计算方法】
牵头医院人员经费占业务支出比例(%)=牵头医院人员经费/业务支出×100%
【数据来源】卫生财务年报。
19.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财政补助收入占总收入的比例(%)
【计算方法】
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财政补助收入占总收入的比例(%)=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本年财政补助收入/总收入×100%
【数据来源】卫生财务年报。
 
 
 
 
 
 
四、医保基金使用效能提升
20.医保基金县域内支出率(不含药店)(%)
【计算方法】
医保基金县域内支出率(不含药店)(%)=县域内医疗卫生机构医保基金支出/全县医保基金总支出×100%
【数据来源】医保信息系统。
21.县域内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医保基金占比(%)
【计算方法】
县域内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医保基金占比(%)=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医保基金支出/全县医保基金总支出×100%
【数据来源】医保信息系统。
22.医保考核结果
【计算方法】
医保经办机构按照协议规定,对县域医共体或定点医疗卫生机构的考核结果。
【数据来源】医保经办机构。
23.县域门诊次均费用
【计算方法】
县域门诊次均费用=县域医疗卫生机构门诊收入/县域医疗卫生机构门诊人次
【数据来源】卫生财务年报。
24.参保人员住院次均费用
【计算方法】
参保人员住院次均费用=参保人员住院总费用/参保人员住院次数
【数据来源】医保信息系统。
25.住院费用实际报销比(%)
【计算方法】
住院费用实际报销比(%)=参保人员住院实际报销总额/参保人员住院费用总额×100%
【数据来源】医保信息系统。
26.参保人员年住院率(%)
【计算方法】
参保人员年住院率(%)=参保人员年住院人次/参保人数×100%
【数据来源】医保信息系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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