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六项改革为:一是推进认证市场准入制度改革,适应工商注册“先证后照”向“先照后证”转变,实行机构审批和业务审批“一站式”管理;二是深化强制性产品认证制度改革,完善产品目录和指定机构动态调整机制,进一步扩大认证检测指定范围,引入企业“自我声明”模式,实行强制性认证证书和标志发放“一站式”服务,提升认证有效性;三是加快检验检测机构资质管理改革,建立统一的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制度,解决“重复评价、重复发证”问题。进一步简化优化资质认定评审程序,放宽资质认定的主体资格限制,推动建立外部评价、约束机制,落实资质认定机构的主体责任和自主权;四是启动人员注册制度改革,建立以水平评价为导向的人员注册认证新模式,促进认证人员自我提升能力;五是推进农产品认证和进出口食品注册备案改革,建立以风险预防为目标的全过程可追溯注册备案管理,优化注册备案程序;六是组织实施认可、强制性认证和资质认定(计量认证)等领域收费改革,制定收费规则,规范收费行为。
2014年,我国累计颁发各类有效认证证书130.2万张、认可证书83.04万张、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3.66万张,批准国家质检中心597家,累计注册进口食品境外生产企业14465家、出口食品生产企业13541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