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国家能源局综合司关于加强电力行业危化品储存等安全防范工作的通知
时间:2020-12-14 13:59  浏览:159
国家能源局综合司关于加强电力行业

危化品储存等安全防范工作的通知
 
国能综通安全〔2020〕85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能源局,有关省(自治区、直辖市)发展改革委、经信委(工信委),北京市城市管理委员会,各派出机构、大坝中心、电力可靠性和质监中心,全国电力安委会各企业成员单位:
 
  近日,黎巴嫩贝鲁特港口发生爆炸事故,造成重大人员伤亡和巨大经济损失。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召开专题视频会议,并印发通知,要求各地方、各单位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思想,深刻汲取事故教训,防范化解各类安全风险,全力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现就进一步做好电力行业危化品储存等安全防范工作通知如下。
 
  一是开展危化品储存安全排查工作。各电力企业要把危化品储存使用安全作为当前电力安全生产重点工作来抓,重点排查行业内液氨、氢气、氯气、燃油、燃气等罐区管网及其相关设备安全状况,对发现的缺陷隐患建档立册,制定落实整治管控和抢险救援措施,实行“一企一策”精准治理、闭环管理。
 
  二是保障危化品设备正常运行。各电力企业要健全危化品设备设施日常运维、操作使用、安全监督等制度规程并严格执行。完善危化品事故事件应急处置预案方案,定期组织开展实战演练。加强安全教育培训,明确危化品使用管理人员职责,增强运检操作和逃生避险能力。
 
  三是提升危化品本质安全水平。各电力企业要加强危化品技术管控,落实危化品防火防爆要求。要积极实施危化品技术改造升级工程,加快推动燃煤发电厂尿素替代液氨改造,加快推动危化品系统自动化控制和安全仪表系统升级,大力提升电力行业危化品本质安全水平。
 
  四是统筹做好电力安全生产各项工作。各单位要加强统筹谋划,强化协调指导,结合开展电力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突出抓好迎峰度夏、防汛救灾及恢复重建等安全生产工作。各省级政府电力管理有关部门要严格落实电力安全生产属地管理责任,各派出机构要依规履行行业监管职责,各电力企业要切实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各单位要齐心协力、齐抓共管、凝聚合力,共同保障电力安全生产和行业危化品安全形势持续稳定。
 
  国家能源局综合司
 
  2020年8月7日
 
       《关于加强电力行业危化品储存等安全防范工作的通知》政策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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