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落实以社区防控为主的综合防控措施,指导社区科学有序地开展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及早发现病例,有效遏制疫情扩散和蔓延,减少新型冠状病毒感染对公众健康造成的危害,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基本医疗卫生与健康促进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病例监测方案》等相关法律法规和文件规定,就加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社区防控工作印发通知。通知对相关工作提出了总体要求,即充分发挥社区动员能力,实施网格化、地毯式管理,群防群控,稳防稳控,有效落实综合性防控措施,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诊断、早治疗”,防止疫情输入、蔓延、输出,控制疾病传播;明确了县(区)级卫生健康部门和医疗卫生机构、街道(乡镇)和社区(村)所承担的具体任务;强调了各县(区)党委政府、各级医疗卫生机构、街道(乡镇)和社区(村)的保障责任。与此同时,结合通知印发,制定了《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社区防控工作方案(试行)》,对社区、社区疫情划分、社区传播疫情、密切接触者等概念进行明确,从社区未发现病例、社区出现病例或暴发疫情、社区传播疫情三个层面分别提出了疫情的防控策略及具体措施。
相关链接:关于加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社区防控工作的通知
解读《关于加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社区防控工作的通知》
时间:2020-06-17 16:24 浏览:16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