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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中华人民共和国 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公告2020年第1号
时间:2020-03-31 15:16 浏览:
253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公告
2020年第1号
经国务院批准,现公告如下:
一、将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纳入《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规定的乙类传染病,并采取甲类传染病的预防、控制措施。
二、将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纳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境卫生检疫法》规定的检疫传染病管理。
特此公告。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0年1月20日
日期:
2020-03-31
标签:
国家卫生健康委
卫生
卫生健康
卫生健康委
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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