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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政协十三届全国委员会第二次会议第1184号(商贸旅游类044号)提案答复的函
时间:2020-02-25 10:30  浏览:214
关于政协十三届全国委员会第二次会议第1184号
(商贸旅游类044号)提案答复的函            
  
段青英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提高全社会商品信誉度亟需推行“一码通”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已开展的工作 
  
  (一)有关部门工作情况。 
  
  工业和信息化部积极开展二维码、RFID等关键技术研发及相关标准的研制工作,并推动相关标准在食品安全、移动支付、产品追溯、政府公共服务、汽车电子标识等领域应用。2013年起,工业和信息化部在婴幼儿配方乳粉企业开展了质量安全追溯体系建设试点,开通了食品工业企业质量安全追溯平台,截至2019年4月,试点企业累计向平台上传6.8亿条产品数据。 
  
  农业农村部以推进国家追溯平台建设为切入点,构建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体系,印发《农业部关于加快推进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体系建设的意见》,出台《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管理办法(试行)》等6项配套制度。加强追溯管理标准制定工作,推动实施追溯“四挂钩”机制。指导全国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体系建设统一有序开展。建成国家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管理信息平台,截至2019年4月,24个省市共1万余家生产经营主体、3400余家监管执法机构注册使用国家追溯平台。 
  
  商务部积极推进肉菜中药材流通追溯体系建设工作。2010年以来,商务部会同财政部累计投入财政资金23.56亿元,支持76个地区开展肉菜、中药材流通追溯体系建设试点。累计覆盖各节点企业8万多家、商户50多万户,有效保障了试点地区及覆盖区域肉菜、中药材流通的消费安全。商务部会同财政部于2016年在上海、山东、宁夏、厦门四地开展了重要产品追溯体系建设示范工作,并向全国复制推广示范典型经验。 
  
  市场监管总局以商品条码为基础,依照GS1数据池国际标准建设的中国商品信息服务平台,已拥有超过35万家企业会员的1.03亿条商品信息,并以每天5万条的速度快速增长,覆盖了我国食品饮料、日用百货、家具建材、医疗卫生、文教用品等数百个领域,有效支撑了我国商品贸易流通与产品质量监管,在服务消费者、服务企业、服务政府监管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按照《食品安全法》有关要求,印发《关于食品生产经营企业建立食品安全追溯体系的若干规定》(2017年第39号公告),鼓励食品生产者采用信息化手段采集、留存生产经营信息,建立食品安全追溯体系。 
  
  (二)建立商品条码国家标准体系。 
  
  市场监管总局先后制定《商品条码》等40多项国家标准,构建了国家物品编码标准体系,研制物品编码、二维码、物联网、电子商务、现代物流和检验检测等领域的基础共性标准,大力推动商品条码及相关技术标准在电子商务、物流供应链、医疗卫生、产品追溯等领域的应用。 
  
  (三)建设国家产品质量信用平台。 
  
  市场监管总局以已有商品数据资源为基础,以物品编码管理为溯源手段,关联国家防伪信息数据库、国家监督抽查记录等数据资源,建立国家产品质量诚信数据库和应用系统;系统数据涵盖了产品的基础信息、产品标准、产品质量追溯信息,产品防伪信息以及产品的监督抽查记录等信息,为营造良好的质量诚信环境打下基础。 
  
  (四)参与国际全球数据平台建设。 
  
  市场监管总局积极参与GS1全球数据注册平台建设,推动进出口商品数据与全球平台的共享应用。2018年启动进口商品基础数据库建设,一方面推动国内进口商上报本地化数据,另一方面通过GS1全球数据注册平台、行业组织、品牌商等多渠道获取国际源数据,形成进口商品的国际源头数据与本地化数据匹配应用的数据集合,保障了数据的可靠性与可用性。进口商品数据在为海关、食药监部门提供进口商品精确识别和监管数据的有效关联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为零售商、电商和社会大众提供商品条码的有效性验证与商品基础信息查询应用服务,有效帮助消费大众了解进口产品质量情况。 
  
  目前商品条码已广泛应用于零售、制造、物流、电子商务、产品质量追溯、服装、化工、建材等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诸多领域,极大的变革了零售商业模式,促进了国际贸易和商品进出口,推动了电子商务等新兴经济的发展,助力供应链安全、效率的提升和行业信息化的发展。 
  
  二、下一步工作 
  
  (一)继续推进追溯体系建设。 
  
  农业农村部将全面推进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体系建设。完善《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管理办法》及配套制度标准,研究食用农产品实施强制性追溯目录管理制度,推进追溯平台对接互联,全面推进国家追溯平台推广应用。商务部将会同相关部门推动完善重要产品追溯标准体系,健全认证认可制度,推进追溯体系互联互通,逐步建设中央、省、市重要产品追溯管理平台,建立追溯信息共享交换机制,为实现食用农产品、食品从种养殖、加工、流通到消费终端全链条可追溯提供支撑,使重要产品追溯体系更好地服务服务于政府监管,进一步提高食品安全保障水平。工业和信息化部将继续推动二维码、RFID等识别技术在商品生产流通环节上应用,不断制定完善标准体系,鼓励和引导白酒等食品生产企业采用物联网、大数据、云计算等技术,建立产品信息追溯系统,实现消费者对食品质量安全信息的便捷查询,提振消费信心。市场监管总局将紧扣重点领域应用需求,拓展和深化商品条码在全渠道零售(含传统门店、电商、媒体购物)、追溯、医疗、物流等重点领域的应用。 
  
  (二)研究完善一码通兼容方案。 
  
  在全球开放流通的市场环境下,在供应链的各个环节使用统一的编码方案有助于商品全流程的唯一识别与跟踪溯源,对于建立全社会的产品质量诚信体系和提高商品信誉度也十分必要。鉴于目前我国多种编码并存的现状,且各编码在特定领域内发挥不同作用,目前正在研制的《重要产品追溯 追溯码编码规范》系列国家标准就是针对目前我国各个追溯系统编码不一、互不兼容的问题而制定的,通过研究建立编码兼容方案,实现不同编码体系的互相识别和互联互通来达到商品唯一标识的目的,进而实现提案中“一码通”的作用。 
  
  (三)加强数据资源建设和服务。 
  
  市场监管总局将继续加强以全球统一编码标识为基础的数据资源建设,进一步满足我国政府部门、企业和社会大众对商品数据资源的应用需求,有效支持国家信息化建设。一是建设更加稳定和高效的商品数据资源库环境;二是持续推进国内商品数据采集,拓宽采集渠道,丰富数据采集内容,提高数据数量与质量。三是加速推动进口数据采集,与国际行业组织加强合作,不断研发新的服务内容,维护高质量进口商品数据,打造更加全面、丰富的商品数据资源库;四是有力拓展商品数据资源应用,推动商品数据在传统零售、电商平台、媒购渠道的深度应用,让消费者在各个渠道都可以基于商品条码购买到放心优质商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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