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市场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2019年机动车儿童乘员用约束系统等38种产品质量国家监督抽查情况的通报
时间:2020-02-24 13:32  浏览:277
市场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2019
年机动车儿童乘员用约束系统等38种产品
质量国家监督抽查情况的通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市场监管局(厅、委):
  
  近期,市场监管总局组织开展了机动车儿童乘员用约束系统等38种产品质量国家监督抽查。现将抽查情况通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一)抽查概况。本次共抽查3371家企业生产的4006批次产品(不涉及出口产品)。其中,2批次产品涉嫌无证生产,2批次涉嫌冒用他人厂名、厂址,已移送企业所在地市场监管部门处理。共检验了3379家企业生产的4014批次产品(包括之前抽查未检验的11家企业生产的11批次产品),发现444批次产品不合格,不合格发现率为11.1%。抽查产品为机动车儿童乘员用约束系统、羊绒针织衫、羽绒服装、皮革服装、羽绒被、羊毛衫、乒乓球、晴雨伞、雪地靴、家用双层床、手动轮椅车、烟花爆竹、复混肥料、建筑用密封胶、陶瓷坐便器、铝合金建筑型材、铝塑复合板、汽车风窗玻璃清洗液、水表、机动车发动机冷却液、防静电服、电热暖手器、洗碗机、食具消毒柜、信息技术设备用不间断电源、快热式电热水器、衣物干燥机、加湿器、复合外套无间隙金属氧化物避雷器、永磁直流电动机、蓄电池、永磁同步电动机、小功率电动机、铜及铜合金管材、钛及钛合金加工产品、电弧焊机、汽车传动带、阻燃输送带等38种产品。
  
  另外,为配合做好新中国成立70周年大型焰火燃放活动安全保障工作,市场监管总局部署开展了70周年焰火燃放所涉烟花爆竹产品质量国家监督专项抽查。抽查结果本次一并通报。
  
  (二)拒检情况。在本次抽查中,洛阳铜加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规定,无正当理由拒绝配合填写监督抽查未抽到企业情况说明表。
  
  (三)主要做法。一是采取“双随机”方式。招标遴选抽样检验机构,通过“双随机”信息化系统,随机确定抽查企业,随机匹配检验机构。二是实施抽检分离,除现场检验外,产品抽样工作和检验工作交由不同机构实施。三是远程监控抽样全过程,提供可追溯性的证据。
  
  二、抽查结果分析
  
  (一)机动车儿童乘员用约束系统。抽查了6个省(市)30家企业生产的30批次机动车儿童乘员用约束系统产品,其中6批次产品不合格,不合格发现率为20.0%。重点对动态试验、加载后带扣开启试验、标识、安装说明书和使用说明书、翻转、吸能性、材料燃烧特性、材料毒性等8个项目进行了检验。不合格项目涉及动态试验、安装说明书和使用说明书、标识、材料燃烧特性。
  
  (二)羊绒针织衫。抽查了10个省(区、市)90家企业生产的90批次羊绒针织衫产品,其中7批次产品不合格,不合格发现率为7.8%。重点对甲醛含量、pH值、可分解致癌芳香胺染料、耐水色牢度、耐酸汗渍色牢度、耐碱汗渍色牢度、耐干摩擦色牢度、纤维含量等8个项目进行了检验。不合格项目涉及纤维含量、pH值。
  
  (三)羽绒服装。抽查了9个省(市)121家企业生产的121批次羽绒服装产品,其中4批次产品不合格,不合格发现率为3.3%。重点对甲醛含量、pH值、可分解致癌芳香胺染料、耐水色牢度、耐酸汗渍色牢度、耐碱汗渍色牢度、耐干摩擦色牢度、纤维含量、羽绒含绒量、绒子含量、鸭毛(绒)含量、羽绒耗氧量、羽绒微生物等13个项目进行了检验。不合格项目涉及纤维含量、羽绒含绒量、绒子含量。
  
  (四)皮革服装。抽查了10个省(市)60家企业生产的60批次皮革服装产品,其中6批次产品不合格,不合格发现率为10.0%。重点对撕裂力、摩擦色牢度等皮革理化性能指标,纤维成分允许偏差、可分解致癌芳香胺染料等纺织品理化性能指标,稀释差、游离甲醛、毛皮领子耐汗色牢度、毛皮领子耐日晒色牢度等毛皮理化性能指标共21个项目进行了检验。不合格项目涉及撕裂力(皮革)、摩擦色牢度(皮革)。
  
  (五)羽绒被。抽查了7个省(区、市)60家企业生产的60批次羽绒被产品,其中5批次产品不合格。不合格发现率为8.3%。重点对甲醛含量、pH 值、可分解致癌芳香胺染料、耐水色牢度、耐酸汗渍色牢度、耐碱汗渍色牢度、耐干摩擦色牢度、耐湿摩擦色牢度、耐唾液色牢度、燃烧性能、纤维含量、绒子含量、鸭毛绒含量、羽绒耗氧量等14个项目进行了检验。不合格项目涉及纤维含量、绒子含量、鸭毛绒含量、羽绒耗氧量。
  
  (六)羊毛衫。抽查了11个省(市)118家企业生产的120批次羊毛衫产品,其中10批次产品不合格,不合格发现率为8.3%。重点对甲醛含量、pH值、可分解致癌芳香胺染料、耐水色牢度、耐酸汗渍色牢度、耐碱汗渍色牢度、耐干摩擦色牢度、纤维含量等8个项目进行了检验。不合格项目涉及纤维含量、耐碱汗渍色牢度。
  
  (七)乒乓球。抽查了7个省(市)20家企业生产的20批次乒乓球产品。重点对球重、弹跳、圆度、偏心、硬度、牢度等6个项目进行了检验。本次抽查未发现不合格产品。
  
  (八)晴雨伞。抽查了5个省(市)60家企业生产的60批次晴雨伞产品,其中6批次产品不合格,不合格发现率为10.0%。重点对伞帽或伞顶尖(套)、珠尾、使用安全要求、手柄部位有害元素、伞面甲醛含量、伞面可分解有害芳香胺染料、伞面防紫外线等7个项目进行了检验。不合格项目涉及珠尾、伞面防紫外线。
  
  (九)雪地靴。抽查了7个省(市)90家企业生产的90批次雪地靴产品,其中29批次产品不合格,不合格发现率为32.2%。重点对剥离强度/帮底剥离强度、耐折性能/成鞋耐折性能、耐磨性能/外底耐磨性能、帮面材料低温耐折性能、帮面材料低温屈挠性能、微孔底压缩变形、可分解有害芳香胺染料含量/可分解有害芳香胺染料/可分解有害芳香胺、甲醛含量/游离或可部分水解的甲醛/游离或可部分水解的甲醛含量/甲醛、鞋帮拉出强度、成型底鞋跟硬度、外底硬度、物理机械安全性能、皮革和毛皮中的六价铬、重金属总量(砷、铅、镉)、富马酸二甲酯、橡胶部件中的N-亚硝基胺、邻苯二甲酸酯等17个项目进行了检验。不合格项目涉及耐折性能/成鞋耐折性能、耐磨性能/外底耐磨性能、甲醛含量/游离或可部分水解的甲醛、帮面材料低温耐折性能。
  
  (十)家用双层床。抽查了12个省(区、市)60家企业生产的60批次家用双层床产品,其中59批次产品不合格,不合格发现率为98.3%。重点对上层床安全栏板的安装、上层床安全栏板的静载荷试验、上层床安全栏板的拆除、上层床安全栏板的顶边距离、上层床标记线、上层床安全栏板的中断长度、上层床安全栏板同一方向上相邻阻挡构件的净空间隙、儿童用双层床上层床安全栏板的间隙、儿童用双层床床结构的所有能接近的间隙或空隙、床铺面及其两边和两端的所有间隙、儿童用双层床床铺面板间间隙、床铺面垂直向上和向下静载荷试验、床铺面冲击试验、上铺面与下铺面之间的净空距离、床铺面的透气、梯子连接件及其挠度、踏脚板上表面间距、两踏脚板上表面间距离允差、连续两踏脚板间净空距离、踏脚板使用宽度、床构件与踏脚板间的步深和间隙、儿童用双层床踏脚板的尺寸间隙、位于踏脚板邻近的床的框架部件、框架和紧固件的强度、稳定性、用户指南、甲醛释放量、重金属含量等28个项目进行了检验。不合格项目涉及上层床安全栏板同一方向上相邻阻挡构件的净空间隙、上铺面与下铺面之间的净空距离、床构件与踏脚板间的步深和间隙、用户指南等。
  
  (十一)手动轮椅车。抽查了8个省(市)18家企业生产的20批次手动轮椅车产品,其中9批次产品不合格,不合格发现率为45.0%。重点对车轮着地性、静态稳定性、行驶制动距离、静态强度、冲击强度、整车冲击强度、椅座冲击强度等7个项目进行了检验。不合格项目涉及静态强度、冲击强度。
  
  (十二)烟花爆竹。
  
  1.常规抽查。抽查了6个省(自治区)190家企业的192批次烟花爆竹产品,其中40批次产品不合格,不合格发现率为20.8%。重点对产品的部件牢固性、引火线、引火线牢固性、引燃时间、主体稳定性、药种(氯酸盐定性)、药量、燃放缺陷、包装、标志等24个项目进行了检验。不合格项目涉及引燃时间、结构与材质、引火线牢固性、引火线、计数类产品计量误差、计数类产品烧成率、燃放缺陷、销售包装标志、运输包装标志、药量、运输包装和主体稳定性等。
  
  2.国庆70周年焰火产品专项抽查。烟花爆竹产品质量专项抽查共抽查河北圣姑烟花制造有限公司、江西省李渡烟花集团有限公司、浏阳市余氏科技环保烟花有限公司、东信烟花集团有限公司等4家企业生产的419批次烟花爆竹产品,发现4批次产品不合格,不合格发现率为1.0%。其中,抽取烟花产品402批次共计212039发(个),对产品的标志、包装、外观、结构与材质、药种、药量、燃放性能等7个项目进行了检验,经检验4批次共计3454发(个)不合格,不合格项目涉及爆炸高度、外观、药量误差;抽取礼花弹发射炮筒17批次共计11438个,对产品的外观、规格尺寸、性能要求等3个项目进行了检验,经检验全部合格。
  
  (十三)复混肥料。抽查了23个省(区、市)287家企业生产的299批次产品,其中25批次产品不合格,不合格发现率为8.4%。重点对总氮、有效五氧化二磷、水溶性磷占有效磷百分率、氧化钾、总养分、氯离子、有机质、蛔虫卵死亡率、粪大肠菌群数、重金属含量、粒度、酸碱度、包装标识等13个项目进行了检验。不合格项目涉及总氮、有效五氧化二磷、氧化钾、总养分等。
  
  (十四)建筑用密封胶。抽查了10个省(市)60家企业生产的60批次建筑用密封胶产品,其中6批次产品不合格,不合格发现率为10.0%。重点对下垂度、表干时间、硬度、拉伸粘结性、热老化、拉伸模量、弹性恢复率、浸水后定伸粘结性、冷拉-热压后粘结性等9个项目进行了检验。不合格项目涉及拉伸模量、拉伸粘结性、弹性恢复率。
  
  (十五)陶瓷坐便器。抽查了10个省(市)181家企业生产的186批次陶瓷坐便器产品,其中25批次产品不合格,不合格发现率为13.4%。重点对水封深度、坐便器水封表面尺寸、便器用水量、洗净功能、排放功能、排水管道输送特性、水封回复功能、污水置换功能、卫生纸试验、便器配套要求、安全水位、坐便器水效等级、坐便器水效限定值、驱动方式、进水阀密封性、进水阀耐压性、进水阀CL标记、防虹吸功能、水箱安全水位、排水阀自闭密封性等20个项目进行了检验。不合格项目涉及水封深度、便器用水量、洗净功能等。
  
  (十六)铝合金建筑型材。抽查了25个省(区、市)296家企业生产的300批次铝合金建筑型材产品,其中26批次产品不合格,不合格发现率为8.7%。重点对壁厚偏差–尺寸(A)、壁厚偏差–尺寸(B)、壁厚偏差–尺寸(C)、抗拉强度Rm、规定非比例延伸强度RP0.2、断后伸长率A50mm、局部膜厚、平均膜厚、封孔质量、阳极氧化膜局部膜厚、漆膜局部膜厚、复合膜局部膜厚、漆膜硬度、漆膜干附着性、漆膜湿附着性、耐碱性、装饰面上的膜层局部厚度、干附着性、湿附着性、沸水附着性、压痕硬度、硬度、铜含量、镁含量、锰含量、铁含量、硅含量、锌含量、铬含量、钛含量、纵向抗剪特征值(高温)等31个项目进行了检验。不合格项目涉及壁厚偏差–尺寸(A)、壁厚偏差–尺寸(B)、纵向抗剪特征值(高温)等。
  
  (十七)铝塑复合板。抽查了11个省(市)共62家企业生产的62批次产品,其中3批次产品不合格,不合格发现率为4.8%。重点对铝材厚度、涂层厚度、柔韧性、附着力、耐盐酸性、耐碱性、弯曲强度、弯曲弹性模量、贯穿阻力、剪切强度、滚筒剥离强度、燃烧性能、耐冲击性、180°剥离强度等共14个项目进行了检验。不合格项目为180°剥离强度。
  
  (十八)汽车风窗玻璃清洗液。抽查了15个省(市)38家企业生产的40批次汽车风窗玻璃清洗液产品,其中1批次产品不合格,不合格发现率为2.5%。重点对冰点、pH值、相容性、对橡胶的影响、对塑料的影响、热稳定性等6个指标进行了检验。不合格项目涉及到pH值、热稳定性项目。
  
  (十九)水表。抽查了19个省(市)119家企业生产的121批次水表产品,其中1批次产品涉嫌超计量器具型式批准证书范围生产,已移送企业所在地市场监管部门处理。检验的120批次产品中,9批次产品不合格,不合格产品检出率为7.5%。重点对示值误差、压力损失、用水控制功能、机电转换误差、静磁场、静压等6个项目进行了检验。不合格项目涉及示值误差、压力损失、静磁场和静压。
  
  (二十)机动车发动机冷却液。抽查了19个省(区、市)60家企业生产的60批次机动车发动机冷却液产品,发现7批次产品不合格,不合格检出率为11.7%。不合格产品中,1批次产品涉嫌假冒,已移送企业所在地市场监管部门处理。重点对冰点、沸点、pH值、玻璃器皿腐蚀、泡沫倾向、化学组分6个项目进行了检验。不合格项目涉及冰点、pH值和化学组分。
  
  (二十一)防静电服。抽查了8个省(区、市)30家企业生产的30批次防静电服产品。重点对面料点对点电阻、面料甲醛含量、面料pH值、面料断裂强力、服装带电电荷量等5个项目进行了检验。本次抽查未发现不合格产品。
  
  (二十二)电热暖手器。抽查了1个省31家企业生产的31批次电热暖手器产品,其中1批次产品涉嫌假冒,已移送企业所在地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处理。检验的30批次产品中,4批次产品不合格,不合格发现率为13.3%。重点对对触及带电部件的防护,输入功率和电流,发热,工作温度下的泄漏电流和电气强度,非正常工作,稳定性和机械危险,机械强度,结构,内部布线,元件,电源连接和外部软线,外部导线用接线端子,接地措施,螺钉和连接,电气间隙、爬电距离和固体绝缘等15个项目进行了检验。不合格项目涉及对触及带电部件的防护,输入功率和电流,结构,元件,电源连接和外部软线,电气间隙、爬电距离和固体绝缘。
  
  (二十三)洗碗机。抽查了3个省(市)20家企业生产的20批次洗碗机产品,其中4批次产品不合格,不合格检出率为20.0%。重点对输入功率和电流、对触及带电部件的防护、发热、工作温度下的泄漏电流和电气强度、耐潮湿、泄漏电流和电气强度、非正常工作、稳定性和机械危险试验、机械强度、结构、内部布线、电源连接和外部软线、外部导线用接线端子、接地措施、螺钉和连接、电气间隙、爬电距离和固体绝缘、噪声等17个项目进行了检验。不合格项目涉及稳定性和机械危险试验、接地措施。
  
  (二十四)食具消毒柜。抽查了3个省40家企业生产的40批次食具消毒柜产品,其中4批次产品不合格,不合格发现率为10.0%。重点对输入功率和电流,对触及带电部件的防护,发热,工作温度下的泄漏电流和电气强度,耐潮湿,泄漏电流和电气强度,非正常工作,稳定性和机械危险,机械强度,结构,内部布线,电源连接和外部软线,外部导线用接线端子,接地措施,螺钉和连接,电气间隙、爬电距离和固体绝缘,辐射、毒性和类似危险等17个项目进行了检验。不合格项目涉及输入功率和电流、非正常工作、稳定性和机械危险等。
  
  (二十五)信息技术设备用不间断电源。抽查了3个省(市)19家企业生产的20批次信息技术设备用不间断电源产品,其中9批次产品不合格,不合格发现率为45.0%。重点对额定输出功率、稳态输出电压稳定度(单相/三相)、输出频率、输出电压波形失真、额定输出功率因数、125%过载能力、电池后备时间、切换时间、电气间隙与爬电距离、接触电流和保护导体电流、抗电强度、接地导体及其连接的电阻、电气绝缘、发热要求、电击和能量危险的防护、导体的端接、电源端子和电信端口的传导骚扰、辐射骚扰场强、谐波电流发射等19个项目进行了检验。不合格项目涉及电气间隙与爬电距离、125%过载能力、切换时间等。
  
  (二十六)快热式电热水器。抽查了5个省(市)30家企业生产的30批次快热式电热水器产品,其中3批次产品不合格,不合格发现率为10.0%。重点对输入功率和电流,对触及带电部件的防护,发热,工作温度下的泄漏电流和电气强度,耐潮湿,泄漏电流和电气强度,非正常工作,机械强度,结构,内部布线,电源连接和外部软线,外部导线用接线端子,接地措施,螺钉和连接,电气间隙、爬电距离和固体绝缘等15个项目进行了检验。不合格项目涉及输入功率和电流、电源连接和外部软线、接地措施等。
  
  (二十七)衣物干燥机。抽查了4个省29家企业生产的30批次衣物干燥机产品,其中7批次产品不合格,不合格发现率为23.3%。重点对输入功率和电流,对触及带电部件的防护,发热,工作温度下的泄漏电流和电气强度,耐潮湿,泄漏电流和电气强度,非正常工作,稳定性和机械危险,机械强度,结构,内部布线,电源连接和外部软线,外部导线用接线端子,接地措施,螺钉和连接,电气间隙、爬电距离和固体绝缘等16个项目进行了检验。不合格项目涉及对触及带电部件的防护、输入功率和电流、内部布线等。
  
  (二十八)加湿器。抽查了5个省(市)29家企业生产的30批次加湿器产品,其中4批次产品不合格,不合格发现率为13.3%。重点对输入功率和电流,对触及带电部件的防护,工作温度下的泄漏电流和电气强度,耐潮湿,泄漏电流和电气强度,稳定性和机械危险,机械强度,结构,内部布线,电源连接和外部软线,外部导线用接线端子,接地措施,螺钉和连接,电气间隙、爬电距离和固体绝缘等14个项目进行了检验。不合格项目涉及工作温度下的泄漏电流和电气强度、稳定性和机械危险、电源连接和外部软线。
  
  (二十九)复合外套无间隙金属氧化物避雷器。抽查了10个省(市)30家企业生产的30批次复合外套无间隙金属氧化物避雷器产品,其中10批次产品不合格,不合格发现率为33.3%。重点对直流参考电压试验、0.75倍直流参考电压下漏电流试验、工频参考电压试验、局部放电试验、雷电冲击残压试验以及密封试验等6个项目进行了检验。不合格项目涉及雷电冲击残压试验、密封试验。
  
  (三十)永磁直流电动机。抽查了10个省(市)90家企业生产的90批次永磁直流电动机产品。其中6批次产品不合格,不合格发现率为6.7%。重点对内部布线、工作温度下的泄漏电流、接地、高温、耐电压、空载起动电压、绝缘介电强度、转速、湿热、温升、空载转速、低温、绝缘电阻、额定电流、轴向间隙、噪声、湿热试验、绝缘电阻和电气强度、引出线或接线端强度、联接件、效率、过转矩、额定转速、转矩、其他要求、起动、恒定湿热等27个项目进行了检验。不合格项目涉及绝缘电阻、耐电压、过转矩等。
  
  (三十一)蓄电池。抽查了21个省(市)274家企业生产的300批次蓄电池产品,其中32批次产品不合格,不合格发现率为10.7%。重点对蓄电池产品的容量、20小时率容量、1小时率容量、27分钟率放电、低温容量、不同温度下的容量(-20℃)、低温起动能力、充电接受能力、耐振动性能、安全性、过充电、大电流放电、耐高电流能力、防爆能力、能量密度、快速充电能力、峰值功率、材料的阻燃能力、镉含量等45个项目进行了检验。不合格项目涉及容量、20小时率容量、1小时率容量、27分钟率放电、低温容量、不同温度下的容量(-20℃)、峰值功率、低温起动能力、耐振动性能、材料的阻燃能力等。
  
  (三十二)永磁同步电动机。抽查了10个省(市)62家企业生产的62批次永磁同步电动机产品,其中11批次产品不合格,不合格发现率为17.7%。重点对旋转方向、接线盒及接线装置、接地、引线防护、效率测定、接线端子、定额试验、热试验、接触电流、绝缘电阻、介电强度试验、机械强度试验、振动、噪声及效率项目进行了检验。不合格项目涉及接地、定额试验、效率测定、引线防护、机械强度试验。
  
  (三十三)小功率电动机。抽查了13个省(市)199家企业生产的200批次小功率电动机产品,其中25批次产品不合格,不合格发现率为12.5%。重点对旋转方向、外壳防护等级、内部布线、爬电距离与电气间隙、接地、温升试验、绝缘电阻和电气强度、工作温度下的泄漏电流、元件、其他要求、非正常试验、湿热试验、起动项目进行了检验。不合格项目涉及外壳防护等级、内部布线、旋转方向、温升试验、接地、非正常试验。
  
  (三十四)铜及铜合金管材。抽查了17个省(区、市)201家企业生产的300批次铜及铜合金管材产品,其中7批次产品不合格,不合格发现率为2.3%。重点对铜/铜+银、磷、铁、铜、铝、砷、铋、碳、锰、镍、镍+钴、氧、铅、硫、锑、硅、锡、锌、抗拉强度、规定非比例延伸强度(规定塑性延伸强度)、断后伸长率(伸长率)、工艺性能(扩口、压扁、弯曲)、晶粒度(平均晶粒度)、电性能(导电率)等26个项目进行了检验。不合格项目涉及铜/铜+银、磷、铁、抗拉强度Rm、断后伸长率A。
  
  (三十五)钛及钛合金加工产品。抽查了13个省(区、市)84家企业生产的122批次钛及钛合金加工产品,其中7批次产品不合格,不合格发现率为5.7%。重点对铁、碳、氢、氧、氮、铝、锡、钼、钒、锆、硅、铌、硼、锰、钯、镍、铬、铜、钌、抗拉强度Rm、规定非比例延伸强度Rp0.2、断后伸长率A50mm、断后伸长率A、断面收缩率Z、弯曲性能、压扁试验、扩口试验、低倍组织等28个项目进行了检验。不合格项目涉及铁、硅、抗拉强度Rm、规定非比例延伸强度Rp0.2。
  
  (三十六)电弧焊机。抽查了9个省(市)81家企业生产的81批次电弧焊机产品,其中1批次产品涉嫌无证生产,已移送企业所在地市场监管部门处理。检验的80批次产品中,10批次产品不合格,不合格发现率为12.5%。重点对绝缘电阻、介电强度、发热、风扇堵转、短路试验、过载试验、输入回路接线端、额定空载电压、型式检验的约定负载电压、输出回路连接、防触电装置、允差等12个项目进行了检验。不合格项目涉及发热试验、输入回路接线端、型式检验的约定负载电压值、输出回路连接、允差。
  
  (三十七)汽车传动带。抽查了9个省(市)40家企业生产的40批次有汽车传动带产品,其中2批次产品不合格,不合格发现率为5.0%。重点对汽车V带产品的尺寸、拉伸性能、耐高温性能、耐低温性能等4个项目进行了检验;对汽车同步带产品的尺寸、拉伸强度、带背硬度、齿体剪切强度、齿布粘合强度、芯绳抽出力、耐高温性能、耐油性、耐水性、耐臭氧性能、耐低温性能等11个项目进行了检验;对汽车多楔带的尺寸、拉伸性能、耐低温性能等3个项目进行了检验。不合格项目涉及尺寸、拉伸强度、齿布粘合强度、耐高温性能、耐水性。
  
  (三十八)阻燃输送带。抽查了10个省58家企业生产的80批次阻燃输送带产品,其中4批次产品不合格,不合格发现率为5.0%。重点对煤矿用织物整芯阻燃输送带产品的全厚度纵向拉伸强度、全厚度纵向拉断伸长率、纵向全厚度额定力伸长率、全厚度横向拉伸强度、全厚度横向拉断伸长率、撕裂力、带芯内部粘合强度、覆盖层与带芯间粘合强度、橡胶覆盖层拉伸强度、橡胶覆盖层拉断伸长率、橡胶覆盖层磨耗量、电阻值、酒精喷灯燃烧性能、滚筒摩擦性能、巷道丙烷燃烧性能共15个项目进行检验;对一般用途织物芯阻燃输送带的纵向全厚度拉伸强度、全厚度纵向参考力、覆盖层物理机械性能、带层间黏合强度、安全性能共5个项目进行了检验。不合格项目涉及橡胶覆盖层拉伸强度、橡胶覆盖层拉断伸长率、橡胶覆盖层磨耗量、电阻值。
  
  (三十九)其他产品。在《市场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2019年食品相关产品质量国家监督抽查情况的通报》(市监质监函〔2020〕23号)、《市场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2019年休闲服装等77种产品质量国家监督抽查情况的通报》(市监质监函〔2019〕2121号)中,有11批次产品处于异议处理过程中,未公布其抽查结果。目前该11批次产品已完成异议处理工作,现通报其监督抽查结果。其中与食品接触的玻璃器皿、休闲服装、足球、电线组件、家用和类似用途插头插座、磷肥、自吸过滤式防颗粒物呼吸器、器具开关各1批次检验结果为不合格;1批次工业和商用电热食品加工设备、1批次膜式燃气表、1批次器具开关产品检验结果为合格。
  
  三、跟踪抽查结果
  
  在本次抽查的产品中,跟踪抽查到上次抽查不合格企业181家,有31家企业本次抽查仍不合格,150家企业本次抽查合格。
  
  四、工作要求
  
  针对本次产品质量国家监督抽查发现的问题,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市场监管局(厅、委)要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产品质量监督抽查管理暂行办法》等规定,指导市、县级市场监管部门做好监督抽查结果处理工作。
  
  (一)对于本次抽查中发现问题的生产企业,特别是拒绝接受监督抽查的企业和连续抽查不合格的企业,要依法严肃处理。
  
  (二)对于本次抽查中不合格发现率较高的产品,如家用双层床、手动轮椅车、信息技术设备用不间断电源、复合外套无间隙金属氧化物避雷器、雪地靴、衣物干燥机、烟花爆竹、机动车儿童乘员用约束系统、洗碗机等,要加大对生产企业的后续跟踪监督检查力度。
  
  (三)要将本次抽查拒绝接受监督抽查情况和不合格产品情况通报地方政府及相关部门,采取有力措施,督促企业依法落实产品质量安全主体责任,引导企业严格按照标准组织生产,维护产品质量安全。
  
  附件:1. 2019年机动车儿童乘员用约束系统等38种产品质量国家监督抽查不合格产品及企业名单
  
  2. 2019年机动车儿童乘员用约束系统等38种产品质量国家监督抽查未发现不合格产品及企业名单
  
  3. 产品质量国家监督抽查连续两次抽查不合格企业名单
  
  4. 产品质量国家监督抽查拒检企业名单
  
  市场监管总局办公厅
  
  2020年1月21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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