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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十三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第6610号建议的答复
时间:2020-02-15 14:52  浏览:148
对十三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
第6610号建议的答复

林毅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支持浙江省义乌市探索新型“境内关外”监管模式的建议》的建议收悉。围绕消费品监管工作,现答复如下:
 
  一、已开展的工作
 
  2019年上半年,市场监管部门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按照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和《政府工作报告》任务要求,消费品安全监管工作取得新成效。
 
  (一)准入制度改革取得新突破。将44类强制性产品调出认证目录、24种产品转为企业自我声明方式,特种设备行政许可子项目精简50%。国家标准平均制定周期从40个月压缩至36个月,21万家企业公开了102万项标准信息。加大特殊食品审批制度改革力度,保健食品备案1141个、注册49个,婴幼儿配方乳粉产品注册58个。全面推进食品相关产品生产许可告知承诺改革,平均办证时间由原来的60天缩短为2-3个工作日。
 
  (二)市场安全监管不断加强。加强乳制品和肉制品等重点产品、儿童和老人等重点人群、校园及周边等重点地区食品安全监管,完成国家监督抽检65729批次,检出不合格1382批次,不合格率2.1%,同比下降0.7个百分点。开展儿童和学生用品安全守护行动,检查企业、商超和批发市场22130家。完成棉花质量公证检验131.5万吨。开展质量安全风险分析,对电线电缆、玩具、文具等16类产品开展国家监督专项抽查,采集与产品相关的伤害信息7.8万例。特种设备安全监管保持高压态势,全国各类特种设备相关事故和死亡人数同比下降31%、22%。开展打击假冒伪劣三年行动,没收、销毁全部假冒伪劣商品,及时处置重大消费事件,有力维护了消费者合法权益。加强缺陷产品召回管理,召回汽车278万辆、缺陷消费品187万件。
 
  (三)质量提升行动深入开展。启动国家质量强国战略纲要编制工作,将消费品质量合格率纳入国家高质量发展综合绩效评价体系,推进质量工作真抓实干成效突出地方首次纳入国务院激励范畴。改革调整中国质量奖评选表彰和全国质量强市示范城市创建工作。适应计量国际变革趋势,新建国家计量基准8项、计量标准155项。推进标准化改革和创新,发布强制性国家标准22项、国家推荐性标准724项,主导制定并新发布ISO国际标准54项。深化认证检测市场专项整治,加快检验检测资质许可改革。支持义乌市举办国际小商品(标准)博览会,鼓励参展商通过“亮标”的方式,使采购商直观了解产品执行标准和相应技术指标,倒逼参展商不断提高知标、用标能力,推动展会产品提档升级。
 
  (四)市场监管机制不断完善。市场监管部门“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加快融合,25大类69个检查事项纳入随机抽查事项清单;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稳步推进,牵头制定了《市场监管领域部门联合抽查事项清单(征求意见稿)》,共纳入37大类86个联合抽查事项。信用监管基础性作用充分发挥,截至2019年6月底,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共归集涉企信息8.11亿条、日均查询量587万人次,2018年度全国企业年报率达到91.47%,全国经营异常名录实有市场主体530万户、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53.6万户、联合限制“老赖”任职40.7万人次。实施“中国条码推进工程”,建立了70多个条码应用示范系统,条码应用由商品零售到物流供应链实现全覆盖,完成亿条商品数据的信息采集,与全球32个国家的商品数据实现对接和同步。
 
  二、下一步打算
 
  突出重点,抓住关键,着力做好五个方面的工作:一是以减少行政审批为着力点,深入推进“放管服”改革,向改革要动力,程序、要件等删繁就简、便民利企,更大地激发市场主体活力和创造力。二是按照“四个最严”的要求,狠抓食品药品安全监管,严守安全底线,切实增强人民群众的安全感。三是围绕人民群众和企业反映强烈的热点问题,加强价格收费监管,加强反垄断、反不正当竞争执法和直销行业监管,维护公平竞争的市场秩序。四是把打击假冒伪劣作为工作重中之重,强化大案要案查办,加大重点案件曝光力度,销毁假冒伪劣产品和生产工具,着力净化市场环境,确保人民群众买得放心、用得放心、吃得放心。五是落实企业主体责任,强化企业对产品质量保障措施的承诺公示,强化产品质量监管,完善产品质量监管制度,加强市场监管基础支撑作用。
 
  目前我局正在按照全国深化“放管服”改革、强化事中事后监管精神,积极推进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和市场监管事项清单制度,从市场主体和监管主体两个维度,明确什么可以做,什么不可以做。您所提建议对加强和改进市场监管工作具有参考价值。
 
  感谢您对市场监管工作的关心和支持!希望您继续为市场监管事业出谋划策,多提宝贵意见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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