早在2016年10月份,EAEU欧亚经济联盟(原海关联盟CU)已通知即将在2018年3月1日执行电子电器产品有害物质限用技术法规(RoHS)-EAEU TR 037/2016,根据欧亚经济委员会的决议,EAEU TR 037/2016公告强制认证的缓冲期至2020年3月1日,意味着在4个月后所有RoHS法规管制产品在进入EAEU各国市场前皆需取得RoHS符合性认证文件。
EAEU TR 037/2016指令强制ROHS的产品类别覆盖以下产品:
1.家用电子电器产品
2.电子计算机及电脑周边连接、组合设备
3.终端电信设备
4.复印机及其他办公设备
5.电动工具
6.光源和照明设备
7.电子音乐器材
8.赌博机器和自动售货机
9.收银机、售票机、身份证读卡器、自动柜员机及互动资讯站
10.额定电压不超过500v AC/V DC的电缆、电线和软线;光纤电缆除外
11.断路器和保护切断装置
12.火灾探测器,安全探测器及其组合产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