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国药药典委发布“关于《中国药典》2020年版四部通则增修订内容(第二十批)的公示”
时间:2019-09-06 14:20  浏览:316
  2019年8月12日,国药药典委发布了“关于《中国药典》2020年版四部通则增修订内容(第二十批)的公示”。
 
  公告指出,根据征求意见稿的反馈意见和建议,药典委组织召开相关专业委员会进行研讨,并整理形成了第二、第三次征求意见稿(第二十批)。其中第二次公示修改的内容以浅橘色底纹标记,第三次公示修改的内容以浅灰色底纹标记。
 
  此次公布的征求意见稿有0121贴剂-第三公示稿、0122贴膏剂-第三公示稿、0184胶剂-第二公示稿、0185酒剂-第二公示稿、0187露剂-第二公示稿、9013缓释、控释和迟释制剂指导原则--第三公示稿。为进一步完善药典通则内容,现在药典委就《中国药典》2020年版四部通则增修订内容(第二十批)公开征求意见,公示期一个月。相关单位在认真研核后,可以将意见、建议反馈给药典委。
 
  相比第一次公示稿,第二次和第三次公示稿的修改内容比较少,主要是对一些术语进行了更加严谨的调整,如在《缓释、控释和迟释制剂指导原则》1.3释放介质条例中,第二次修改将原先的“少量”修改为“适量”,在1处方工艺研究中,第三次修改将“食物与含醇饮料”修改为“饮食”。这些细微的调整,虽然大多只是几个字眼的更改,但却将药典的严谨性和科学性体现了出来。
 
  对《中国药典》进行完善,提高药典的科学性、完整性、严谨性等,是我国药典委员会一致在坚持的事情。1953年,我国第一部《中国药典》(1953版)由卫生部编印发行。之后,有关部门不断成立药典委员会,就《中国药典》中的不足进行审议、修订,也成功发行了《中国药典》的1957年版、1963年版、1977年版、1987年版、1990年版等,1988年还印发了第一部英文版《中国药典》1985年版。
 
  发展至2015版,药典已经涵盖了基本药物、医疗保险目录品种和临床常用药品,更加适合于临床用药的需求。2015版《中国药典》在提高药品质量过程中起到积极而重要的作用,并进一步扩大和提升我国药典在国际上的积极影响。但随着社会的发展和人们对药品认识的提升,旧版本的药典或多或少不再适应新的形势。因此,2017年8月,在第十一届药典委员会成立暨全体委员大会上,全体药典委员审议原则通过了2020年版《中国药典》编制大纲。
 
  按照《中国药典》2020年版编制工作进度安排,四部通则修订草案征求意见稿已于2018年2月起分批次在国家药典委网站面向社会各界公开征求意见。如今,四部通则修订草案的第二次、第三次征集意见稿陆续出炉,相关单位可密切关注,为2020版《中国药典》的完善添砖加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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