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规草案
《印刷工业污染防治可行技术指南(征求意见稿)》发布
时间:2019-09-05 16:03  浏览:380
  印刷工业指从事印刷复制,以及印前处理、制版,印后加工的装订、表面整饰及包装成型等生产活动的工业。污染防治可行技术指根据我国一定时期内环境需求和经济水平,在污染防治过程中综合采用污染预防技术、污染治理技术和环境管理措施,使污染物排放稳定达到国家印刷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的要求、规模应用的技术。

  《“十三五”生态环境保护规划》明确规划将印刷行业,尤其是包装印刷行业列为挥发性有机物控制的重点行业,要求印刷行业全面开展低挥发性有机物含量原辅料替代,改进生产工艺,并强调在“十三五”期间,组织实施工业污染源全面达标排放等25项重点工程,其中就包含了推动包装印刷行业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整治。此外,《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十三五”挥发性有机物污染防治工作方案》、《打赢蓝天保卫战三年行动计划》等对工业的污染物排放都有严格的限制要求。

  近日,为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等法律法规,改善环境质量,防治环境污染,推动印刷工业污染防治技术进步,生态环境部根据《国家环境保护标准制修订工作管理办法》相关规定,发布了《印刷工业污染防治可行技术指南(征求意见稿)》,现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有意见的人士可于2019年8月30日前将书面意见及电子版反馈生态环境部科技与财务司。

  该标准适用范围涵盖了国民经济分类中2311(书、报刊印刷)、2312(本册印刷)、2319(包装装潢及其他印刷)行业类别,包括平版、凹版、凸版、孔版印刷工艺类型,涉及大气、水、固体废物及噪声污染防治技术。

  根据征求意见稿可知,该标准的主要内容包括标准的适用范围、规范性引用文件、术语和定义、行业生产与污染物的产生、污染预防技术、污染治理技术、环境管理措施、污染防治可行技术。

  关于印刷工业企业污染物的产生,大气污染物包括VOCs及颗粒物;水污染物主要产生于制罐工艺的洗罐工序、水性油墨印刷的清洗工具、平版制版的冲版工序、平版印刷的润版工序等;一般固体废物主要来自于生产过程产生的废纸、废塑料、废金属及废版等;噪音主要来自于生产过程中使用的生产设备和辅助生产设备运行时产生的噪音。

  污染预防技术包括原辅材料替代技术、设备或工艺革新技术;污染治理技术包括大气污染治理技术、废水污染治理技术、固体废物污染治理技术、噪声污染治理技术;污染防治可行技术包括废气、废水、固体废物、噪声污染治理可行技术。具体污染防治可行技术如下表所示:

表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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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2
 
表3
 

表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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