双光束紫外-可见分光光度计(以下简称仪器),系指从单色器发出的单色光经光束开关(斩光器)分成为样品和参比两条光束结构的仪器。
它能消除光源不稳和放大器增益变化的影响,并能自动记录和扫描物质的吸收光谱图。
仪器在开机后通常会做一些自检,但仍应按本规程进行检定。仪器的波长范围包括195~800nm,狭缝为0.1~5nm可调。
工作原理
紫外可见分光光度法是利用物质分子对紫外可见光谱区的辐射的吸收来进行分析的一种仪器分析方法。
这种分子吸收光谱产生于价电子能级的跃迁,它广泛用于无机和有机物质的定性和定量分析。
朗伯一一比耳定律(Lambet-Beer)是光吸收的基本定律,俗称光吸收定律,是分光光度法定量分析的依据和基础。
当入射光波长一定时,溶液的吸光度是吸光物质的浓度c及吸收介质厚度(吸收光程)的函数。
其常用表达式如下(式中ε为系数):
A=ε·c·l
紫外见分光光度计是基于紫外可见分光光度法的原理工作的常规分析仪器。根据光路设计的不同,紫外可见分光光度计可以分为单光束分光光度计、双光束分光光度计和双波长分光光度计。
制定依据
本规程主要参照国家计量检定规程《JJG178-2007紫外、可见、近红外分光光度计》、《JJF1641-2017紫外可见分光光度计型式评价大纲》及《中国药典》2015年版四部指导通则“0401紫外-可见分光光度法”拟定。
项目及技术要求
波长准确度≤±1.0nm(紫外光区),≤±2.0nm(500nm附近);
波长重复性≤0.5nm。
基线平直度≤0.01吸光度。
0%线噪声≤0.1%,100%线噪声≤0.5%.
吸光度准确度应符合规定。
杂散光<0.8%。
光谱带宽≤标示带宽±20%。
吸收池配对误差≤0.5%。
检测结果处理
自检结果全部符合技术要求者,即为合格,可以使用。若检测结果不符合规定,应重新调试仪器再进行自检,符合规定后方可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