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报告小于检出限的结果
实验室参照一下5个标准的具体处理方法。
1、《水环境监测规范》(SL219-98)中规定“当测定结果低于分析方法的最低检出浓度时,用“<dl”表示</dl。
2、《境测技术规范》(H/T166-2004)中规定“低于分析方法检出限的测定结果以“未检出”报出
3、《地表水和污水监测技术规范》(H/T91-2002)中规定“当测结果在检出限(或最小检出浓度)以上时,报实际测得结果,当低于方法检出限时,报所使用方法的检出限,并加标志位L。
4、《水污染物排放总量监测技术规范》(HJ/T92-2002)中规定“当某种污染物监测结果小于规定监测方法检出下限时,此污染物不参与总量核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