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京东集团的用人原则和管理原则给我们怎样的启迪?
时间:2019-07-23 14:36  浏览:98
  京东创始人兼董事长刘强东,在其新书《刘强东自述:我的经营模式》中,说过这样一段话:

  一家企业如果经营成功,一定是因为团队;如果失败,也一定是因为团队……培养团队,是我花费时间最多,也是内部最重要的一件事。

  这节课,刘强东和你分享,京东集团的5个用人原则:

  1、二十四小时原则

  刘强东规定:

  京东管理层干部,无论是谁,只要接到了下属的请示汇报,必须在24小时之内,给出明确回复。任何人,绝不能不回复,或者含糊回复,或者推诿扯皮,告诉下属“你看着办吧”之类的话。

  当然了,如果管理者确实有特殊情况,比如,时间不允许,或者手里有更紧急的事。则可以对下属说,“我授权给你决定”。这也算是一个明确的回复。

  2、备份原则

  所谓备份原则,意思是说:

  在京东,总监、副总监以上的管理者,在同一个职位上任职两年时,就必须找一个继任者,这个继任者就相当于人才备份。

  并且,继任者的人品、业务能力等核心指标,必须让公司认可,才算合格。

  如果找不到继任者,或者找到的继任者达不到要求,公司就会请他离开管理岗位。

  因为,在刘强东看来,身为管理干部,除了带领下属完成团队目标,还要能为公司培养人才。这些都是管理者必须具备的重要素质和能力。

  3、拖一带二原则

  很多空降到新公司的管理干部,考虑到沟通成本、磨合问题等,都会从原单位带下属过来。对此,京东特别规定:

  一个管理干部,最多可以带两个下属。

  这样做有两点好处:

  一方面,能有效避免公司内部形成派系;另一方面,避免了对其他员工的不公平。

  比如,一个新员工,刚到京东就发现自己部门一半以上的员工,都是主管的老下属,他心里肯定会想,跟着这位领导怕是没有出头之路了。

  4、不能随便说“No”的原则

  在京东,有两种情况不能说“不”:

  第一种情况是:如果有其他部门提出配合需求,你没有事实或数据证明,对方的需求是不正确的,那么就必须配合,不能拒绝。

  比如,京东内部曾经出现过,跨部门协调困难的问题,A部门找B部门办点事,皮鞋都跑烂了,结果B部门说了一大堆“不行”。

  设立了这个原则后,“No”就成为了高风险词。如果说不行,你就得给我拿数据、摆事实,不然,就是你的不对。

  第二种情况是,只要是有利于提升用户体验的需求,任何人、任何部门都不能拒绝,还要全力配合和执行。

  5、A—B—C原则

  京东管人,实行两级管理机制,也叫A-B-C原则。

  具体要求是:所有员工的聘任、提拔、开除、辞退,都必须要由这个员工的直接上级,以及该直接上级的上级共同决定。并且,只要是两级上级做出的任免、晋升决策,人力资源部门都不得拒绝。

  但如果,人力资源部门发现,这些决定,有不符合公司人事制度的部分,就有权不同意,并给出处理意见。

  比如你招聘一个副总监,结果你开的是总监的薪水,这就跟公司人事制度不符,人力资源就有权“不”。

  这项原则的核心,一是为了照顾业务部门,尊重他们的实际用人情况;二是避免管理者逃避监管,一个人说了算;三是能够促进人力资源部门和用人部门的有机协调。

  以上,就是京东创始人及董事长刘强东的5个用人原则:

  1、二十四小时原则;

  2、备份原则;

  3、拖一带二原则;

  4、不能随便说“No”的原则;

  5、A—B—C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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