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招聘到入职,总有那么一些必需要做的事,很多人认为无聊,无意义。那么,我就从HR的角度来解析,为什么企业会去做这些“无聊”事。
1.,面试为什么总是从“自我介绍”开始
一个人的简介,完全看简历基本就能了解个大概,但是每次面试,面试官都会说,请先自我介绍一下。其实自我介绍的内容本身不会受到多大关注,自我介绍更多地是一次面试的切入口,即对话的发起。同时,通过自我介绍可以发现简历上没有写的内容,对于一些事前没有做太多准备的面试官来说,趁着求职者自我介绍的时候,可以飞速想下接下来要询问的问题。
2.为什么总是问候选人的希望薪资,而不主动透露该职位能给出的薪资?
原因主要有三:第一,对于差钱的小公司,当然你希望的越低越好,即使他能给更高的工资,你自己希望只有这么点,那么就给这么点好了。第二,对于有一定规模的公司来说,特别是外企,薪酬属于公司的最高机密,员工间都不允许交流。如果告知求职者该职位的薪酬范围,则可能通过求职者将公司机密传播出去了。所以未正式录用前不告诉薪酬范围,只询问求职者希望薪资,最大限度保证公司的情报安全。第三,寻求激励更大化,一个职位,可以给5K,来了两个难分伯仲的求职者,一个要5K,一个要4K,那么公司多半会果断录用要4K的。因为录用前者,他只是感觉薪资符合他的底线,而录用后者,则比他的希望多了1K,能起到更大的激励作用。而如果事先透露能给5K,可能那个本来要4K的人也不会说自己只要4K了吧。
3.为什么面试结束都会让回去等消息?
其实面试后结果马上就能出来。因为对于面试官来说,再考虑几天,几周,对求职者的印象只会淡化,是毫无意义的。但是为什么让求职者回去等消息,其实大多数情况下是对求职者并不满意,或者并不十分满意。如果不录用,等消息是一种委婉的拒绝,如果还在纠结是否录用,等消息是一种拖延手段,如果近期面到更好的就放弃此人,如果面不到更好的就录用此人。而让面试官非常满意的求职者,即使需要走流程,也会在很快的时间内先电话通知你面试成功,以免遭别的公司“横刀夺爱”。
4.为什么企业总要求应届生尽早先到公司实习一段时间?
一是通过你到公司的实习,限制你到别处面试的时间。二是通过实习可以检验你是否真的适合公司,如果不适合可以果断让你走(最多赔偿几千块违约金,对公司不算大数目)。三就是可以在三方协议上约定违约金,因为此时尚未建立劳动关系,三方协议相当于一份普通的合同,只要双方协商一致,违约金金额没有显失公平,那么就认为是有效的。虽然几千块对于公司不算什么,但对于应届生来说,除非找到好得多的公司,不然可能不愿支付违约金而选择留在这家公司。
5.为什么入职时要提供户口本?
主要是作为缴纳社保的依据,虽然各地社保政策不同,但是因为户籍性质不同,社保的项目和比例有可能不同。所以要求提供户口本是为了确认户口性质,以便缴纳适合的社保。不要户口本的企业有两种,一种是高大上公司,无论你什么户口,都按最好的缴纳。第二种是坑爹公司,无论你什么户口,都按最差的缴纳,甚至不缴纳。
6.为什么入职时要提供上家单位的离职证明?
现在法律对于双重用工管控很严。所谓双重用工,即你还未和上家公司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就已经和下家公司建立了劳动关系。这种情况下,法律是保护上家公司的,而会对劳动者和下家公司进行严厉处罚,特别是下家公司,将承担这种处罚的大部分。所以,作为企业来说,虽然被告的可能较小,但是由于需承担很大的法律责任,所以一定会要求新入职员工提供上家单位离职证明,一旦无法提交,是万万不敢录用的。
7.为什么入职时还要手填一份个人情况表?
很多人疑问,面试时不是已经提供了简历了吗,为什么入职时还要再填写一遍个人情况表。原因主要有两点,第一,公司的个人情况表是公司固有的模板,其中需要填写的信息都是公司想要了解的,你的简历上未必有。第二,也是最关键的,就是公司需要一份你亲手写的个人情况表。我们的有些求职者,为了增加面试成功的几率,会美化自己简历里的内容,甚至造假。而此时你手写的一份个人情况表如果为了和简历保持一致,也发生造假的话(例如明明只有CET-4,但写考出了CET-6等),那么今后公司想解除劳动关系,直接以简历欺诈解除劳动合同即可,不必支付经济补偿金。(通常,这份个人情况表最后会要求签名,还有“本人承诺所填信息都真实,否则愿承担相应法律后果”等字样)那为什么面试提交的简历不能作为证据呢?因为这份简历是电子版打印的,无法证明就是劳动者制作的,证据效力很低,而你自己亲手填的那份如果不真实,那么以此作为解除合同的证据,效力非常高。所以大家在入职填表时一定要如实填写,否则就为今后埋下一颗定时炸弹。
8.为什么个人情况表里要详细填写家庭成员的姓名,电话,工作单位,地址等信息?
看似这些信息和员工本人无关,一般如果发生什么情况需要联络家人,也只要留个电话即可。但是,在发生很多法律行为如解除劳动合同时,因为通知本人有时效性,而一旦本人消失(如一直旷工不来),单位通过邮政将相关通知寄送到本人户籍地址,劳动合同上的本人地址,本人个人情况表中的家庭地址等,均认为用人单位已通知本人,避免用人单位未通知产生的不利后果。